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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湖北省2022年高级职称评审工作通知》可知,湖北高级经济师评审不需要答辩,评审流程为:个人申报→用人单位推荐审核→评审→评审结束后公示。各位考生,各省高级经济师职称评审、论文指导文档,大家可通过资料下载区域免费领取。
一、申报评审程序
(一)个人申报。申报人员按照“干什么、评什么”原则,根据各系列(专业)评委会发布的年度评审(材料受理)通知要求和申报评审条件,如实填报个人学历、从业经历和任现职以来业绩成果,签订诚信承诺书,并报送至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时间完成网上申报,或申报时提交材料不全的,由个人承担相应责任。不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参评资格或撤销任职资格,并记入全省职称失信黑名单。
(二)推荐审核。用人单位对推荐程序及申报人员岗位、工作经历及业绩材料审核把关负主要责任。用人单位推荐程序应公开透明,推荐结果(包括个人业绩材料)须在单位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用人单位出具“申报人员工作岗位符合申报条件规定,个人信息和业绩材料已经审核,均真实有效,同意上报”的推荐意见,报送同级主管部门审核。各级行业主管部门、人社(职改)部门和评委会办公室,应根据相关职能职责审核申报人员材料,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应及时退回并一次性告知退回原因;对不符合申报程序、超出评委会受理范围或违反委托评审程序报送的申报材料,应及时按原报送渠道退回,并告知申报人。
(三)评审发文。各评委会年度评审工作方案,按管理权限于评审前5个工作日报人社(职改)部门备案,备案内容包括资格审查、评审会议程和评审通过率设定等评审工作准备情况。评审结束后由评委会办公室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发现的问题线索,由评委会组建单位调查核实。对公示无异议的评审通过人员,按管理权限报人社(职改)部门确认发文。
二、申报评审时间
全省各职称评审委员会,应及时公开发布年度评审或材料受理通知,明确具体申报时间,在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年度评审工作(其中,具备职称评审权的自主评审单位在规定时间内自主确定申报评审时间),按管理权限于评审工作结束30日内向评委会核准备案部门报送评审结果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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