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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经济专业人员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发布了《关于开展2022年广东省经济专业人员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从通知中可知,2022年广东高级经济师评审受理申报范围如下。各位考生,各省高级经济师职称评审、论文指导文档,大家可通过资料下载区域免费领取。
一、受理申报范围
按照高评委的评审权限,受理广东省(不含广州市、深圳市)各地级市和省属企事业单位、非公有制组织、社会组织从事经济相关工作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高级、正高级职称申报。
受理申报专业为工商管理、财政税收、金融、保险、运输经济、旅游经济、建筑与房地产经济、人力资源管理。
二、申报材料受理和评审时间
高评委办公室受理申报材料时间:2023年1月1日至3月31日(工作日9:00-12:00,14:00-17:00),2023年6月底前完成评审。
三、职称资历年限和申报材料时间段的计算
(一)对于2021年度及此后评审取得职称的人员,评审高一级职称时,职称资历年限和有效材料时段的起算时间为本级职称评审年度的下一自然年1月1日,截止时间为高一级职称评审年度的12月31日。
(二)对于2020年度及以前年度评审取得职称的人员,评审高一级职称时,职称资历年限的起算时间为本级职称评审年度的1月1日,截止时间为高一级职称评审年度的12月31日;有效材料时段的起算时间为本级职称评审年度的9月1日,截止时间为高一级职称评审年度的12月31日。
(三)对于通过考试取得职称的人员,评审高一级职称时,职称资历年限和有效材料时段的起算时间为考试通过之日,截止时间为高一级职称评审年度的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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