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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新疆关于进一步做好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公告

新疆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平台·2022-11-29 10:58:34浏览349 收藏104
摘要 新疆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平台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做好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公告》,从公告中可知,2023年1月1日起,各继续教育施教机构将不再组织开展公需科目、专业科目补学。

新疆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平台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做好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公告》,从公告中可知,2023年1月1日起,各继续教育施教机构将不再组织开展公需科目、专业科目补学。各位考生,各省高级经济师职称评审、论文指导文档,大家可通过资料下载区域免费领取

关于进一步做好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公告

全区专业技术人员:

为保障全区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学习,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请尚未参加2022年继续教育培训(含公需科目、专业科目)和2021年继续教育补学的专业技术人员,结合所从事专业,根据相关专业培训通知要求,登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平台”,在12月31日前选择相应的继续教育施教机构完成继续教育学习。2023年1月1日起,各继续教育施教机构将不再组织开展公需科目、专业科目补学。请广大专业技术人员合理安排学习时间,确保完成继续教育培训任务。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2022年11月28日

以上就是“2022年新疆关于进一步做好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公告”的内容了,建议各位考生认真阅读。本站已为广大考生上传更多2022年高级经济师职称评审、论文指导文档,可点击“免费下载”按钮后进入下载页面。温馨提示:有意向报名2023年高级经济师的考生,可提前填写 免费预约短信提醒服务,届时重要考试节点我们会以短信形式提醒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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