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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会计人员服务平台发布了《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自治区会计系列、经济系列(财政税收、金融专业高级经济师)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下面为大家整理了2022年新疆高经财政税收、金融评审申报要求,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各位考生,各省高级经济师职称评审、论文指导文档,大家可通过资料下载区域免费领取。
申报要求
(一)认真填写申报。
申报人填写申报材料要真实完整、符合要求。证件、论文、考试成绩等证明材料要如实准确填写,不得弄虚作假。实践能力(经历)、业绩成果按照评审条件要求,全面反映申报人专业能力水平。
1.根据自治区职称评审工作相关规定,职称评审采取“盲评”方式,申报人须在申报系统内将所有附件材料中出现的本人姓名及工作单位进行遮盖处理,凡遮盖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予受理。申报人员附件材料上传完毕后需登录系统,在“我的主页—我的申请书—检查姓名掩盖”中再次检查上传所有附件材料中的本人姓名和工作单位的遮盖情况。
2.专业技术人员因疫情防控等原因,申报职称评审无法上传相关佐证材料以及单位公示证明的,可在申报系统相应事项的“附件”中上传《个人诚信承诺书》(附件)。申报人员须按要求及时补报佐证材料,未按时补报材料的,按照《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社部令第40号)第十八条、第三十九条相关规定处理。
(二)严格审核把关。
全面实行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应在结构比例内,推荐符合条件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职称评审。申报人所在单位要高度负责,认真把好申报材料审核关,确保材料内容真实。要突出申报人的政治品行审查,在申报人的政治表现方面,明确提出评价意见,确保推荐的申报人选政治过硬。
(三)强化社会监督。
高级职称评审工作全过程接受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公众监督,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受理实名举报。申报中出现弄虚作假等影响评审工作正常开展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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