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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天津高级经济师申报人再次修改提交截止时间

环球网校·2022-11-08 10:42:43浏览28 收藏8
摘要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了《2022年度天津市经济系列副高级职称评审工作安排》,以下内容为大家整理了2022年天津高级经济师评审系统提交及审核时间安排,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了《2022年度天津市经济系列副高级职称评审工作安排》,以下内容为大家整理了2022年天津高级经济师申报人再次修改提交截止时间,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各位考生,各省高级经济师职称评审、论文指导文档,大家可通过资料下载区域免费领取。

一、时间安排

(一)系统提交及审核

申报人初次提交时间:10月8日至11月4日。

申报人再次修改提交截止时间:11月11日。

评委会接收申报截止时间:11月18日。

(二)本评委会评审工作原则上于2023年3月31日前完成。如实际评审会议召开时间晚于2022年12月31日,通过人员取得资格时间按2022年12月31日计。

二、申报材料要求

为确保评委会职称评审工作顺利开展,满足评委会评审工作实际要求,请申报人在系统填报时注意以下问题:

(一)由于疫情原因,2022年度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延期至11月5日进行。为保证参加该考试的申报人后续正当申报权益,已报名该考试的申报人可在系统中上传考试报名表或准考证替代考试合格证明进行预申报。考试成绩发布后,合格人员的申报材料提交评审会议评审。

(二)申报人所提交申报材料应满足以下要求:

1、学历信息:应上传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国外取得学历还需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参加工作前学历必须填写。

2、资历信息:应上传现有职称证书及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聘书或劳动合同。

3、继续教育情况、年度考核情况:由个人承诺,用人单位审核,不需上传佐证材料。

4、专业能力、业绩成果应对照政策文件选择相应条目如实填写相关内容,并上传佐证材料。申报人如有未达到评审标准中所列明的条件的其他业绩成果,可统一上传至“其他业绩成果”模块作为业绩补充。

5、各类佐证材料应明确申报人姓名及排序,如无本人姓名(如集体获奖等),应补充能体现申报人在项目中角色和作用的原始佐证材料。

6、符合“企业直报”条件的申报人,须由企业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并上传至“企业直报材料”附件中。

7、本评委会还需申报人提交的其他材料:

(1)本人业绩综述一份(3000字以内,本人签字,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2)来自企业的申报人还需提供所在企业上年度审计报告关键页(一般为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等,加盖单位公章)。

(3)来自国有事业单位的申报人还需提供事业单位岗位情况表(由单位提交时上传)。

(三)其他要求和填报注意事项:

1、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年限截止时间为申报当年的年底(即2022年底)。

2、申报人所填报提交的材料,须为任现职(即“取得上一级别职称”)后的内容。

3、填写主要专业技术工作业绩成果时,须按照完成时间节点填写,且每项工作中必须反映本人的角色,应使用“主持”、“独立承担”、或“参加”等词句。完成情况及效果应如实填写,避免虚假夸大。

4、佐证材料应为原件照片或彩色扫描件,请勿上传复印件的扫描件,内容应保证清晰可辨识。

5、论文、著作等正式刊发的应上传期刊封面、目录页和正文,企业自主认定的专利、案例、研究报告等应加盖用人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外文材料应提供中文译稿。

6、文字录入应简明扼要,避免出现叙事、抒情语句。

7、专业能力、业绩成果中所列的业绩和佐证材料不应在多个条目中重复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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