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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了《关于开展2022年度全省高级经济师评审工作的通知》,参加2022年陕西高级经济师职称人员需要符合以下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方针政策。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敬业精神。
3、热爱本职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4、近5年个人年度考核皆为合格以上等次(未进行年度考核的,由所在单位提供书面证明)。
5、2018年以来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公需课不少于24学时,专业科目不少于56学时。
6、通过全国统一的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试成绩达到合格标准并在有效期内。
(二)学历(学位)及资历条件
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博士学位,取得经济或相关专业中级职称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
2、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经济或相关专业中级职称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
3、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经济或相关专业中级职称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
先取得经济师职称,后取得规定学位、学历者,取得规定学位、学历前后的经济师任职年限可合并计算。
(三)专业技术理论和业绩成果条件
取得经济或相关专业中级职称后,任现职期间应具备下列1-8项条件中2项以上(县以下基层申报人员或具有援藏、援疆1年以上工作经历的应具备下列19项条件中1项以上):
1、主持单位工作或管理项目中,有1次被评为省部级优秀项目(单位)或有2次被评为市级优秀项目(单位)。
2、主持或作为主要骨干在承担单位的经济工作中,所提出的问题具有典型性或预见性,所提出的建议、意见对工作有指导意义,其中有1项被省委、省政府或国家有关部委采用,或有2项以上被设区市委、市政府或省级部门采用,或有3项以上得到所在省属企业总部认可和推广应用,并取得显著成效。
3、主持或作为主要骨干参与完成设区市委、市政府或省级部门及以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技术改造方案论证、可行性论证、综合或专项规划实施情况评估等,得到成功实施。
4、主持或作为主要完成人完成的县级以上地区、行业或单位的技术操作规程、工作制度、项目科研报告或发展思路、发展规划,被设区市委、市政府或省级部门及以上单位采纳,并转化为实施方案。
5、主持或作为主要完成人完成的经济研究成果获设区市委、市政府或省级部门及以上奖励。
6、主持或作为主要完成人参与大中型企业的中外投融资、企业改制、兼并重组、管理创新等项目,达到预期目标。
7、在正式出版社出版具有国家认可的统一书号(ISBN)的经济著作,本人独立撰写5万字以上。合著的著作,须出具作者写作内容及字数的证明。
8、在具有国家认可的统一刊号(CN)或国际统一刊号(ISSN)的经济类或综合类刊物上发表2篇以上独立完成的经济类论文、调查报告等,每篇不少于3000字。
9、本人在工作中撰写的专项调查报告、经济分析报告或重大项目的立项研究报告、专利成果等,被县级以上(含县级)业务主管部门认可并予以推广,或取得明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四)职称外语、计算机能力要求
按照人社部有关要求,本次职称评审对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不做统一要求,由用人单位根据岗位需要自主确定。
(五)不得申报的情形
1、近五年年度考核有被评为不合格(或不称职)等次或被单位通报批评的。
2、任现职以来出现被有关部门认定为重大工作事故,造成恶劣影响的。
3、受到党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4、企业、个人有严重失信记录,被列入“黑名单”的。5.提交弄虚作假材料的,取消当年参评资格,并在全省通报批评,三年内不得重新申报。各位考生,各省高级经济师职称评审、论文指导文档,大家可通过资料下载区域免费领取。
陕西2022年高级经济师评审考生个人申报9月30号以前完成,单位审核公示10月20号以前完成,评审委员会工作机构将对参评人员上交的材料集中进行审核。
参加2022年陕西高级经济师职称评审流程是:
(一)信息公布(2022年8月30号前完成)
各市人社局、各相关单位转发高级经济师评审通知,公布参评条件、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监督举报电话及电子邮箱等相关事项。各市、省级各部门可按照本地区、本系统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发展实际状况和高级职称岗位职数情况,在推荐前制定不低于我省高级经济师评审条件的地区标准、单位标准。
(二)个人申报(2022年9月30号前完成)
参评人员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通过互联网访问陕西省职称网上申报系统进行注册,按照网页提示及要求准备相关电子支撑材料(所有业绩类成果必须是本人聘任中级职称后获得)并填写相关信息后,由系统自动生成《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申报人员评审简表》(以下简称《评审简表》)。本人确认无误后,将个人参评材料信息提交至所属单位。
符合破格条件且进行破格申报的参评人员需在系统当中导出《破格申请表》,各级单位填写意见并加盖公章后,由参评人员将《破格申请表》生成 JPG格式上传至陕西省职称网上申报系统。
(三)单位审核公示(2022年10月20号前完成)
1、各用人单位登录陕西省职称网上申报系统(登录账号由所属市区人社部门或者主管单位负责分配)审核参评人员的参评信息,并将参评人员《评审简表》在本单位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按照管理权限上传公示结果。
2、市(区)人社部门通过内网访问陕西省职称管理信息系统,负责对辖区内县(区)和市属企事业单位参评人员申报信息进行审核汇总,并将结果上传至高级经济师评审委员会;省属企事业单位通过互联网访问陕西省职称网上申报系统,负责对本单位参评人员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汇总,并将结果上传至省级部门(主管单位)复核,省级部门(主管单位)汇总审核后将结果上传至高级经济师评审委员会;中央驻陕单位通过互联网访问陕西省职称网上申报系统,负责对单位系统内参评人员申报信息进行审核汇总,并将结果上传至高级经济师评审委员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申报人员须经本人人事档案代理机构核实并签署意见,所在市(区)人社部门(通过人社内网)或省人才交流中心(通过互联网)负责审核汇总,并将结果上传至高级经济师评审委员会。
各部门(单位)审核汇总结束后,出具本单位系统委托评审函,并通过系统导出《高级经济师职称申报汇总表》,加盖公章后,生成 JPG文件上传至高级经济师评审委员会。
(四)评审结果公示
省人社厅、省发改委按照有关职称工作规定组建高级经济师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评审结果通过省发改委官网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高级经济师职称评审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力求给人以语言精练、思维清晰的第一印象。
2、认真审题,从容答辩,紧紧围绕问题论述。拿到必答题及确定一个选答题后,可以略为思考一两分钟,然后答辩。
3、答辩者的“才能”和“学识”要如何体现。答辩过程是集中地展示答辩者知识及学识的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