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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经济师职称需通过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之后并通过考试后的评审方能取得。高级经济师职称评定的流程有这些:
1、申报、审查。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由本人提交申请,填写申报表,经单位审查之后,报主管部门(人事档案托管部门)审核;
2、初审。评委会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查,提交评审组评议;
3、评议。评委会组织参评人员进行考核(部分省市要答辩),提出评议意见;
4、评审。在“评审组”评议意见的基础上,对参评人员的评议结果进行讨论和投票表决;
5、评审结果公示;
6、最后审定、发证。由“评委办公室”对其评审材料进行最终审定。各位考生,各省高级经济师职称评审、论文指导文档,大家可通过资料下载区域免费领取。
高级经济师想获得职称要参加评审,但是各地区的评审条件各不一样,以北京为例,评审条件如下所示:
1、具有坚实的专业理论知识,掌握国内外现代经济管理办法并了解发展趋势。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丰富的经济工作实践经验,能够解决重要经济活动中的实际问题,提出有价值的政策性意见。
2、学历和专业工作经历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博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本专业经济工作达到2年;硕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本专业经济工作达到7年;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获得中级职称后,从事本专业经济工作达到5年;大学专科毕业、获得中级职称后,从事本专业经济工作达到10年;已获得非本专业副高级职称后,从事本专业经济工作达到3年。
考生参加评审时以本地发布的评审通知为主。
因为高级经济师评审是由各地自行组织的,故各地的评审日期是不一致的,大部分地区的评审申报工作在当年度高级经济师考试结束之后进行,但也有少数地区在考试前进行评审申报。具体的职称评审时间以当地通知为准。
高级经济师职称评审一般由各地的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或工业和信息化厅组织并发布评审公告,各地评审时间不同,多数地区会在高级经济师考试成绩公布后再开始申报评审,但也有地区会先进行评审申报。考生应及时关注各地官方网站通知,具体要以各地发布的职称评审要求为准。
高级经济师职称评审工作一般是由各地区的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或者工业和信息化厅组织,评审公告会在人社局或工信局网站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