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短信预约 高级经济师考试动态提醒 立即预约

请输入下面的图形验证码

提交验证

短信预约提醒成功

2022年高级经济师《保险》入门知识点:保险合同解除的程序与法律后果

环球网校·2021-12-21 10:31:08浏览12 收藏2
摘要 大多数报考高级经济师的都是工作人员,没有充足的时间去备考,因此小编建议大家要早日进入备考状态哦,环球网校小编分享“2022年高级经济师《保险》入门知识点:保险合同解除的程序与法律后果”,供大家去备考哦,具体2022年高级经济师《保险》入门知识点内容如下:

下面是小编特为大家整理的高级经济师《保险》入门知识点,供大家去复习哦。

想要查看更多高级经济师《保险》入门知识点,可点击免费下载>>2022年高级经济师《保险》入门知识点汇总

知识点:保险合同解除的程序与法律后果

保险合同解除的法律后果是使保险合同的效力提前消灭。投保人解除人身保险合同,解除的效力对于投保人交纳的保险费来说具有溯及力,保险人应当自收到解除合同通知之日起30日内,按照合同约定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但对于保险人已经支付的保险金来说,保险合同的解除则不具有溯及力。投保人解除财产保险合同的,解除的效力是否具有溯及力,要看保险责任是否已经开始。

如果保险责任未开始,则具有溯及力,即对于投保人交纳的保险费保险人应当退还,但投保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手续费。但是对于已经支付的保险金,则不具有溯及力,保险人不能要求被保险人返还。保险人根据法律的规定解除保险合同是否具有溯及力,要根据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过错程度而定。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故意违反法定义务的,对于投保人交纳的保险费便不具有溯及力,即对于投保人交纳的保险费,不予以返还;对于保险人已经支付的保险金,则具有溯及力,应当退回。故意违反法定义务包括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谎报保险事故和故意制造保险事故等。若投保人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人应当退还保险费。

2022年高级经济师报名时间暂未公布,可参考2021年报名时间>>>点击查看,小编建议考生可提前填写 免费预约短信提醒服务,届时我们会及时提醒您2022年高级经济师报名时间通知,让您在备考期及时收到2022年高级经济师相关信息!

以上内容是2022年高级经济师《保险》入门知识点:保险合同解除的程序与法律后果,小编为广大考生上传更多2022年高级经济师考试报考指南、备考指导等文档,可点击“免费下载”按钮后进入下载页面。

资料下载
历年真题
精选课程
老师直播

注册电脑版

版权所有©环球网校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