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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高级经济师《保险》入门知识点:效力未定和可变更或者撤销的保险合同

环球网校·2021-11-22 10:47:36浏览19 收藏7
摘要 报考高级经济师的大部分都是工作人员,没有充足的时间去备考,因此小编建议大家要早日进入备考状态哦,环球网校小编分享“2022年高级经济师《保险》入门知识点:效力未定和可变更或者撤销的保险合同”,供大家去备考哦,具体2022年高级经济师《保险》入门知识点内容如下:
2022年高级经济师《保险》入门知识点:效力未定和可变更或者撤销的保险合同

由于大部分报考高级经济师考试的都是工作人员,并没有充足的时间去备考,因此小编建议大家要早日进入备考状态哦!为帮助大家顺利备考,下面小编特为大家整理高级经济师《保险》入门知识点,供大家去复习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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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效力未定和可变更或者撤销的保险合同

(1) 效力未定的保险合同可以分为主体不合格的效力未定保险合同和无权代理人订立的效力未定保险合同。

1) 主体不合格的效力未定保险合同主要是指限制行为能力人订立的保险合同。对于该保险合同,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在 1 个月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

2) 无权代理人所订立的保险合同主要体现为保险公司的代理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以保险人名义订立的保险合同和代签名订立的保险合同。

(2) 可变更或者撤销的保险合同是指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不真实的保险合同。可变更或者撤销的保险合同在撤销以前是有效的,是否撤销由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决定。因此,可变更或者撤销的保险合同又被称为相对无效的保险合同。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保险合同,因重大误解订立的保险合同或显失公平的保险合同,都属于属于可变更或者撤销的保险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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