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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时间
2021年10月25日—11月5日(工作日受理申报)
上午9:00—11:30 下午14:30—17:00
提示:打算参加2021年高级经济师评审的考生请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避免造成无法参加评审,打算报考高级经济师的考生,小编建议大家可提前填写 免费预约短信提醒服务,届时我们会及时提醒您2022年云南高级经济师考试报名时间通知。
想要了解其他地区评审申报安排,可点击查看>>2021年全国各省高级经济师评审通知及评审时间汇总
申报要求
(一)材料要求
1、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60分以上人员提供国家统一印制的纸质合格证明或在中国人事考试网查询并打印的电子证书,55—59分人员提供从中国人事考试网成绩查询入口查询并打印的成绩通知单。
2、《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一式二份,申报评审“定向评价、定向使用”职称人员填写《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怒江、迪庆州和6个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职称“定向评审”专用)》,须贴本人近期照片,所在单位对其要有明确的审核意见,各级人事(职改)部门必须签署明确的推荐意见、推荐日期、经办人姓名,并加盖公章。
3、《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材料提要》需本人签名、单位审核盖章,提交一式40份纸质版。
4、《2021年度资格审议、评审名册》1份及电子版(EXCEL格式,由省级主管部门或州市工信局汇总后报送) 。
5、身份证、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履现职期间聘书等相应证明材料各1份。申报人本人电子照片1份,要求为蓝底1寸照片,JPG或JPEG格式,文件大小在10k与30k之间,像素大小为295px*413px,照片文件命名格式为“身份证号姓名”。
6、业绩成果材料1份。包括本人履现职期间所获表彰、专利、工作业绩成果证明材料、参加继续教育证明材料、论文(提交评审的论文须提供封面、目录与本人论文复印件,并指定一篇代表作,在封面标注)、著作等。
7、反映本人水平和业绩的其他材料,属多人合作成果,单位须出据申报人量化成果名次证明;属多人合编(著)出版的书籍,只需提交涉及申报人所编(著)的篇、章、节。
8、非公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申报人员,提供能证明单位非公性质及本人与单位劳动关系的相关材料。
9、《送评材料一览表》、《2021年度资格审议、评审名册》、《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材料提要》等相关表格所填报信息必须一致。
10、本通知所涉及的各类表格及相关文件可在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网站通知事项栏及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通知公告、资料下载栏中下载,请严格按照有关说明填报。
(二)其他要求
1、进一步规范申报推荐审核程序
(1)申报人员须如实填写申报评审内容,如实提供申报评审材料,对本人填报内容及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并作出书面承诺。
(2)用人单位须严格按照职称申报推荐相关规定及工作流程,对申报人员所填报内容及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把关,按照谁审核谁负责原则,推荐上报证明材料须签署审核人员姓名、审核意见及审核日期,并加盖审核单位公章;未经审核认可的申报评审材料不予受理。
(3)经用人单位审核拟同意推荐申报的,须将申报人员的《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材料提要》、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证明、学历、资历条件及学术、业绩成果等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方可向上级主管部门推荐,同时报送公示情况相关材料。
2、做好特殊人才职称申报评审工作
符合《云南省特殊人才职称资格与职业资格评价办法》(云人社发〔2014〕107号)有关要求的申报人员,可按相关规定进行申报。经济系列高级经济师须取得相应专业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后方可申报。
3、做好怒江州、迪庆州和曲靖市会泽县、昭通市镇雄县、丽江市宁蒗县、普洱市澜沧县、红河州屏边县、文山州广南县“定向评价、定向使用”高级职称评审(含副高级、正高级)工作,经济系列高级经济师须取得相应专业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后方可申报。
4、2021年以前已提交评委会评审未获通过的再次申报人员,需提供新的业绩和成果证明材料。
5、在本年度申报评审过程中,如国家或我省有新的规定,按新规定执行。
详情点击《关于开展2021年云南高级经济师评审工作的通知》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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