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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材料报送时间、地点
报送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15日,逾期将关闭系统,不再受理申报。
打算申报2021年高级经济师评审的考生请在规定时间内报送评审有关材料,避免无法参考评审,小编建议考生立即填写 免费预约短信提醒服务,届时我们会及时提醒您2021年山东高级经济师考试合格证书领取时间通知。
想要了解其他地区高级经济师评审申报时间及安排,可点击查看>>2021年全国各省高级经济师评审通知及评审时间汇总。
未尽事宜,按照《关于做好2021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公告》及我省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报送地点:济南市历下区解放路134号省工业和信息化研究院南楼428房间。
申报纪律
本次评审材料报送实行告知承诺制。
(一)申报人员不得伪造、涂改证件及证明,不得提交虚假申报材料,不得有其它违反评审规定的行为,一经查实,取消本年度评审资格且5 年内不得参加评审;涉嫌违纪违规的,按照有关规定和人事管理权限予以党纪政纪处分;涉嫌违法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二)各级有关部门、各单位、各企业要高度重视评审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各自职责,相互配合、加强沟通,及时审核申报人员评审材料,积极稳妥地开展评审工作。审核不及时造成的影响由有关单位负责。
(三)申报人员所在单位、上级主管部门要对申报材料严格把关,严格履行申报人员的推荐公示程序,组织好材料呈报工作,对未履行评议推荐公示程序的,取消参评资格。按照“谁审核、谁负责”的管理责任制,各环节相关单位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纠正,妥善处理解决,对因不负责导致严重后果的,将依纪依规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四)各有关单位应指派专人负责申报材料的呈报工作,不接受个人申报。
(五)各有关单位要鼓励符合条件的人员积极申报,并从严审核申报材料,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可靠,防止弄虚作假行为。有关组织和个人为专业技术人员评聘专业技术职务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将对负有责任的组织给予通报批评。
详情点击《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山东高级经济师评审工作的通知》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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