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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推荐程序
1.申请。申报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
2.单位审核。申报人所在单位要对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审核内容包括学历(学位)、现有专业技术资格、业绩成果、发表在本专业或相近专业领域的研究成果、专利、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奖励等。工程系列申报材料的计算截至时间为2021年8月30日,经济系列申报材料的计算截至时间为2021年9月30日。
3.民主评议。各申报单位要成立相应考评领导小组,采取单位领导、人事干部、考评专家等联审的方式,依据申报人员的人事档案、专业技术档案、业绩成果、日常考核和实际贡献等,综合考评申请人的职业操守和从业行为。
4.集中公示。经综合考评、审核合格的申请人的申报材料集中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不少于5个工作日。
5.推荐上报。公示无异议后,用人单位按照管理权限将申请人的申报材料逐级上报,经申报单位、市(县、区)人社部门或主管部门(省属高校到省教育厅、省属国有企业到省国资委、省属医院到省卫健委、安防企业到省社会公共安全产品行业协会)资格审核加盖公章后,由各单位人事部门将材料统一报送到省经济系列和工程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6.报名方式。2021年经济系列、工程系列相关行业职称评审继续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在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网站(网址:http://gxt.ln.gov.cn)一专题专栏一职称工作平台一网上职称申报系统。经网上初审通过后,将系统生成的《辽宁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定表》连同申报材料经相应省直主管部门或各市人社部门审核同意加盖公章后(申报安防工程相关专业的各层级职称人员还须经省社会公共安全产品行业协会审核同意),再次网上提交《辽宁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定表》中的“七、公示、推荐及学科评议组意见”页,经确认报名成功后,在5个工作日内携带申报材料送至评委会办公室。工程系列网上申报系统开放时间为:2021年9月3日-2021年9月30日。经济系列网上申报系统开放时间为:2021年10月11日-2021年10月31日。逾期系统关闭,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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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要了解其他地区高级经济师评审申报时间及安排,可点击查看>>2021年全国各省高级经济师评审通知及评审时间汇总。
评审范围、权限
1.经济系列。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辽宁省经济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负责全省经济系列(知识产权专业除外)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负责省属企事业单位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原则上除省属企事业单位外的其它单位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由所在市负责。
2.工程系列相关行业。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辽宁省工程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负责全省工程系列相关行业(建材、机电、电子、电力、冶金、石油化工、纺织、轻工、综合)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负责省属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副高级及以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原则上以上行业除省属企事业单位外的其它单位副高级及以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由所在市负责;负责无人机科学与工程、安防工程等新增设专业全省各类企事业单位各层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
参加申报人员须在我省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等建立人事劳动关系,以及在我省工作1年以上的自由职业人员。根据国家《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社部40号令),申报人员应当为本单位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离退休人员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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