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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方式
正高级经济师申报采取网上受理、网上审核、网上反馈的方式进行。申报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山西(国际)人才管理服务平台(https://1.71.190.188:14200)。评委会审核通过后,各市、各主管部门将申报评审相关纸质资料,安排专人统一报送至山西省正高级经济师评审委员会。
网上申报时间:2021年9月10日 8:00 至 2021年9月17日 18:00。打算申报2021年正高级经济师评审的考生千万不要错过申报时间,避免造成无法参加评审哦,小编建议考生立即填写 免费预约短信提醒服务,届时我们会及时提醒您2021年山西高级经济师考试合格证书领取时间通知。
想要了解其他地区高级经济师评审申报时间及安排,可点击查看>>2021年全国各省高级经济师评审通知及评审时间汇总。
申报程序
(一)个人自主申报。专业技术人员符合评审范围及条件即可按照相关规定逐级申报。从机关流动到企事业单位从事经济管理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以上并符合资历条件外其他申报条件的,可比照本单位同等学历和资历人员,直接申报正高级经济师。
(二)实行民主评议。用人单位成立由群众代表、同行专家、单位领导和科研管理部门代表共同组成的评议组,对申报人员提交的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核把关,对申报人员的职业道德、工作态度、学术技术水平、工作能力和业绩贡献等进行综合评议。单位根据评议组意见,出具鉴定意见。鉴定意见须注明申报人员学历、资历、工作能力、业绩成果、学术技术等是否符合申报条件,并由主要负责人签字,用人单位盖章。
(三)逐级审核申报。属于省直部门、省属大型企业或人事档案由省人力资源市场管理的申报人员,由各主管部门、企业人力资源部门或省人力资源市场审核后报送。
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在劳动关系所在地自愿申报参加职称评审,由用人单位履行审核、公示、推荐等程序,经当地人社部门审核后,由各市人社局报送评委会。通过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开发区(工业、产业园区)等民营企业职称申报受理服务点申报的、由劳务派遣单位组织申报的,履行审核、公示、推荐等程序后,按程序报当地人社部门审核后,也由各市人社局报送评委会。
人事档案由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代理的,可由用人单位履行审核、公示、推荐等程序,经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报当地人社部门审核后,由各市人社局报送评委会。人事档案关系不在工作单位所在地管理,与用人单位签有劳动合同的,也可通过现工作单位所在地渠道申报职称评审。
(四)评价方式。正高级经济师评审实行专业理论测试、专业答辩、量化赋分相结合的综合评价评审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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