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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和中央部属在浙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浙人社函〔2021〕39号)要求,现就2021年度高级经济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评审条件
按照《浙江省高级经济师资格评价条件》(浙人社发〔2014〕99号)规定执行,外语和计算机能力不作为申报的必备条件。申报人员资历计算时间截止到2021年12月31日,业绩等相关材料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30日。
实务、研究类高级经济师申报人员,需取得国家或省高级经济师实务考试有效成绩合格证明。继续教育要求按照《浙江省经济系列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登记细则(试行)》(浙人社发〔2016〕64号)执行,重点核验2019年、2020年度继续教育学时情况。
决策类高级经济师申报人员不需参加实务考试,可结合自身工作实际,选择参加一期“企业家能力提升高级研修班”。
二、申报程序
(一)个人申报。申报人员登录“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职称管理服务平台”(以下简称“职称管理服务平台”,网址:https://zcps.rlsbt.zj.gov.cn)进行申报,上传相关材料,对填报信息真实性作出承诺。
(二)单位审核。申报人员所在单位登录“职称管理服务平台”,负责对申报人员业绩档案信息和职称申报信息进行审核,并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情况录入职称管理服务平台。
(三)经济中评委推荐。申报人员所在地人力社保部门登录职称管理服务平台(网址:https://zcps.rlsbt.zj.gov.cn/028/login.jsp)接收材料并审核后,由相应经济中评委组织评审推荐工作。
申报人员、所在单位的账号与浙江政务服务网个人、法人登录账号相同,自行注册;有关主管部门账号由省里统一分配。已注册的个人、单位、主管部门使用原账号。
三、其他有关事项
(一)《浙江省高级经济师资格评价条件》《申报材料具体清单及要求》《申报人员网上申报办法》《用人单位及管理部门网上审核操作办法》《破格推荐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批表》《直接推荐高级经济师职务任职资格审核表》《企业家能力提升高级研修班》《期刊目录》,具体到“职称管理服务平台”(网址:https://zcps.rlsbt.zj.gov.cn),“首页”—“高级职称评审”—“2021年度高级经济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计划”—“评审标准”或“其他相关附件”中查询、下载。
(二)根据人社部有关文件精神,在经济系列中新设置高级知识产权师和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知识产权和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中、初级资格参加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从事知识产权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研究人员除外),2022年起需参加经济系列考试或评审,不再参加自然科学研究系列评审;原取得知识产权自然研究系列中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可按规定申报经济系列相应职称,无需转评。
(三)对申报人员在工作中撰写的专项调查报告、经济分析报告或重大项目的立项研究报告,可视同论文要求。
(四)事业单位人员按照评聘结合的要求申报推荐。
(五)进入高评委评审的对象,需参加专家面试答辩,面试答辩主要考察经济专业理论知识及经营管理工作能力。面试答辩成绩作为评审的重要依据之一,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六)申报对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由各经济中评委统一寄到省人才市场(联系电话:0571—88395066、88399933)。
不设经济中评委的省直单位申报人员和部属单位委托人员材料提交省人才市场,由省人才市场组建经济中评委进行推荐。
(七)网上个人申报时间为2021年7月5日至8月17日,所在单位推荐报送截止时间为8月30日,各经济中评委推荐上报截止时间是9月30日,逾期将不再受理。打算申报2021年高级经济师评审的考生一定要在规定时间内报送评审申报材料哦,小编建议考生立即填写 免费预约短信提醒服务,届时我们会及时提醒您2021年浙江各地高级经济师考试成绩查询时间通知。
(八)加强评审管理监督。各地、各有关部门和用人单位要严格按照评价标准和规定的程序,组织开展审核、推荐和评审;严肃评审纪律,加强对评审全过程的监督管理,确保评审质量。
四、联系方式
报名与材料审核咨询联系电话:0571—88395066、88399933;
省人力社保厅专技处联系电话:0571—87056713。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1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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