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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事考试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指引
一、适用范围
本指引适用于我省各级组织、人社部门、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组织开展的公务员录用考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等各类人事考试。包括命题、阅卷、院校考场等场所在考试期间疫情防控。
二、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
坚持“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的总要求,始终把考生和考务人员生命安全及身体健康放在首位,统筹推进人事考试任务和常态化防控工作。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防止人事考试恢复正常秩序后发生疫情风险。
坚持预防为主、分类指导、快速响应、落实责任的常态化防控原则,加强组织领导,做到及时发现、快速处置、精准管控、有效救治,有力保障涉考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有力保障人事考试秩序全面恢复。
三、职责分工
各命题、阅卷、考场等场所归属单位要落实常态化防控主体责任,属地组织、教育、人社及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等人事考试组织管理部门要落实监管责任,属地卫生健康部门负责提供技术指导。
四、主要措施
(一)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各级各类人事考试组织管理部门要成立常态化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防控工作。要成立健康管理小组,主动对接属地卫生健康、应急、公安等部门,制定并实施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考点(学校)也应成立常态化防控工作领导机构,全面领导考点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各岗位职责明确,任务落实到人。
(二)建立健全联防联控工作机制。
各地人事考试组织管理部门和考点(学校)要加强与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疾控机构、就近定点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沟通协调,配合属地街道(乡镇)、社区(村)等有关部门积极开展联防联控,卫生健康部门组织加强专业指导和人员培训。各地人事考试组织管理部门、考点(学校)要与辖区医疗机构、疾控机构建立“点对点”协作机制。
(三)分类组织考试实施。
各地组织、人社部门及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开展全面管控大规模统一考试,试点推进常态化小规模多批次机考,探索实践远程在线考试,强化面试组织管理,创新考试组织模式,为各类人才队伍建设需要提供多样化考试评价服务。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各类院校积极配合提供考场支持,统筹做好校内疫情防控和考场设置管理工作。
(四)加强命题、阅卷等工作场所管理。
1.进入封闭工作场所实行进门测温,体温异常者禁止进入。入口处配备口罩、免洗手消毒液等防疫物资。
2.工作场所首选自然通风,如需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应当采用全新风方式,确保新风直接取自室外。要按照有关指引要求,在开展工作前对空调通风系统进行一次彻底清洗消毒。在空调系统使用时,可开窗、开门或开启换风扇等换气装置,或者每运行2-3小时通风换气约20-30分钟。
3.实行封闭式管理的,进入工作区域需实名验证,并检测体温,不外出、不会客。每天对工作人员进行健康监测,出现发热、咳嗽、呼吸困难等症状人员,需及时就医排查,体温恢复正常48小时后方可恢复工作。
4.公共区域卫生按照有关指引要求落实好室内、电梯、公共休息区、卫生间、地下停车场等重点场所的卫生消毒工作。
(五)加强考场、考点管理。
1.开考前,对考场(教室、会议室等)进行通风换气、课桌表面和地面进行预防性清毒。打扫卫生,保持环境清洁,并贴好封条。
2.考后当天晚上对考场进行通风换气,所有物体表面和地面进行消毒,并保持环境清洁。
3.进入考点、考场实行进门测温,入口处配备口罩、免洗手消毒液等防疫物资。
4.考场座位安排采取隔位就坐、前后排错位就坐等方式,位置距离保持1米以上,科学佩戴口罩,尽量减少人员聚集。
5.考场首选自然通风,如需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应当采用全新风方式,确保新风直接取自室外。要按照有关指引要求,在开考前对空调通风系统进行一次彻底清洗消毒。空调运行时门窗不要完全闭合。
6.考点开考前配齐相关消毒防护物资,包括消毒设备、消毒用品、口罩、手套、非接触式温度计、洗手液等。按照有关指引要求落实好考场、饭堂、电梯、公共休息区、卫生间、停车场等重点场所的卫生消毒工作。
7.考点要根据考生数量和场所等实际情况设置一定数量的临时医学观察点和单独隔离观察间。临时医学观察点用于初测体温≥37.3℃考生的体温复测和待送考生停留,单独隔离观察间用于不需要在医院隔离的具有发热等症状人员的隔离观察、单独考试等使用。临时医学观察点的工作人员需穿戴工作服(白大衣)、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医用乳胶手套。如有发热、乏力、干咳及胸闷等症状的考生,立刻报告健康管理员和上级领导,并电话告知当地疾控机构或街道、社区居委,按其要求指引疑似患者到当地发热门诊作进一步检查或采取其他相应措施。
(六)加强考生健康管理。
1.考试举行前,考生要提前14天在“粤康码”等健康二维码上进行健康申报,早晚测量体温,自我观察有无咳嗽、乏力等疑似症状,出现异常的及时就诊,排除新冠肺炎等重点传染病后方可参加考试。
2.考生进入考场前进门配合体温检测,科学佩戴好口罩,并出示“粤康码”等健康通行码绿码。
3.考试举行期间,引导考生做好个人防护,乘坐交通工具等人员密集场所需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
4.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考生,相关部门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七)加强考务人员健康管理。
1.所有考点工作人员要提前7天在“粤康码”等健康二维码上进行健康申报,早晚测量体温,自我观察有无咳嗽、乏力等疑似症状,出现异常的及时就诊,排除新冠肺炎等重点传染病、体温恢复正常48小时后方可上岗。
2.参加考试组织的所有工作人员应提前进入考点举办场所,进行疫情防控专题培训,明确疫情防控相关技术和工作要求,未经培训人员不得上岗。
3.工作人员进入考点要佩戴好口罩,实行进门测温,体温异常者禁止进入。
4.工作人员要做好个人防护,选择合适的交通工具,若条件允许路途较短,尽量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考试举行期间,所有工作人员在考点和交通工具等人员密集场所需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
5.不能选用的工作人员:目前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密切接触者;已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和已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尚在随访及医学观察期内的;入境后处于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期等人员。
(八)疫情应急处置措施。
考试期间如出现感染病例(含确诊病例、临床诊断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时,应按照政府部门要求及时有效的开展相关防控措施,按照《广东省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疫情防控组关于印发广东省新冠肺炎疫情局部暴发应急处置预案的通知》《企事业等集体单位新冠肺炎疫情应急预案》等执行。
1.疫情报告流程。发现新型冠状肺炎疑似病例,应在第一时间同时报告工作领导小组和当地疾控机构,领导小组第一时间向上级部门报告相关情况,按传染病管理有关程序进行报告管理。
2.发热处理流程。对体温超过37.3℃,并有疑似新冠肺炎症状和流行病学史的人员实行隔离,配合戴好口罩,做好详细信息登记(姓名、性别、单位、近期活动轨迹、家庭联系电话等),采取果断措施,协助相关部门及时送往指定医院发热门诊就诊排查。
3.出现散发病例。出现散发病例后,考点单位进入特别防护阶段,应提高监测防控力度,配合疾控机构做好密切接触者搜索与管理,并对病人到过的场所及用过的物品做好终末消毒,在当地卫生健康部门的指导下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4.考点单位是否因疫情停考停学和停考停学范围由当地单位主管部门会卫生健康等部门组织现场评估研究决定。
5.对有密切接触的工作人员按照防控要求实施居家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等相应措施,隔离期间一旦出现发热、咳嗽等疑似新冠肺炎症状时要及时送定点医院排查、诊治。经指定医院检查排除新冠病毒感染或治愈后方可返岗复工。
6.积极协调考点及卫生健康、公安等有关部门作好流行病学调查及善后处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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