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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考评结合系列高级职称专业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黑人社函〔2020〕121号
各市(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各部门:
按照国家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关于事业单位应在岗位结构比例内开展职称评审的政策要求,现就做好实行考试和评审相结合(以下简称"考评结合”)的高级职称系列专业考试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对我省会计(审计)、统计、经济、卫生、新闻、出版、档案等实行考评结合的高级职称系列(专业),各级主管部门及事业单位要根据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及岗位空额情况,合理确定推荐参加年度职称专业考试的人数,避免出现因岗位空额受限考试通过后不能参加评审的情况,造成人力和考试资源浪费。2020高级经济师全国统考报名时间还未公布,大家可以 免费预约短信提醒,届时会及时为大家推送2020黑龙江高级经济师报名时间等重要考试节点!
二、会计(审计)、统计、经济等国家统一考试系列(专业),成绩达到国家合格标准有效期按国家规定执行,成绩达到省内合格标准本年度参评有效;卫生、新闻、出版、档案等省内统一考试系列,成绩合格本年度参评有效。省内合格标准由评委会组建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确定。
三、具有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权限的医学院校(含附属医院)及试点公立医院要严格执行考评结合的评价制度,可选择参加全省统一的专业考试,也可根据实际需要自行开展专业考试(考核),自主确定考试(考核)内容、形式及合格标准。
四、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摸清底数、精准测算,结合实际制定科学合理的过渡性政策,突出能力、业绩、贡献,综合评价、择优评聘,妥善解决有资格未聘用的"存量”与符合条件待评的"增量”问题,推动落实事业单位在岗位结构比例内开展职称评审的政策要求。
五、高校、科研院所等自评直聘单位要严格落实岗位聘用政策,合理确定推荐参加专业考试人数,非自评直聘系列职称也要在岗位空额内等额推荐参评。
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0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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