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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度民营经济组织高级职称答辩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经研究,定于2019年11月2日组织今年申报民营经济组织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答辩。现就答辩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答辩地点
汇川区第五高级中学(武汉路北)1号楼5层。
二、时间安排
请参加答辩人员在11月2日(星期六)上午8:00前携带有效身份证到达答辩地点。
三、答辩程序
参加答辩人员全程封闭管理,按抽签顺序进行答辩。现场答辩分现场答题和专业组提问两个步骤,用时15分钟。
(一)现场答题。现场拆封答辩题目进行回答。答辩题目主要针对答辩对象申报专业及申报业绩。
(二)专业组提问。专业组在听取答辩对象现场答题后,根据答辩对象具体工作和申报专业进行提问,突出专业知识和综合素养考核。
请各单位及时通知2019年度申报民营经济组织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参加答辩,并按要求做好答辩准备工作。
联系电话: 27917827。
2019年11月2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