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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2017年度评审通过高级经济师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实行异议期的通知
各呈报单位:
济宁市经济专业职务资格高级评审委员会于2018年3月6日召开了评审会议,按规定对各呈报单位申报的高级经济师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的全部材料进行了评审,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公示。
为进一步增强工作透明度,保证评审结果公正合理,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对评审通过人员实行异议期的规定,确定本次异议期为2018年3月7日至2018年3月21日共15天。请各呈报单位按规定将评审通过人员名单反馈到原单位,及时公布,并广泛征求专业技术人员和群众意见。群众有异议的,要及时调查了解落实。3月23日以前,请将征求意见的方式、群众意见和单位意见等情况以书面形式报我委,以便及时报审公布。群众如直接向高评委提出异议,请一律署实名以书面方式提出(不受理口头、电话、匿名信或匿名电子邮件等形式反映的意见)
通讯地址:济宁市任城区红星中路13号
邮政编码:272001
联系电话:0537-2315641
附件:2017年度济宁市经济专业职务资格高级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人员情况公示表
济宁市经信委人事科
2018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