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短信预约 高级经济师考试动态提醒 立即预约

请输入下面的图形验证码

提交验证

短信预约提醒成功

2017高级经济师考试经济基础重点合同的变更与转让

环球网校·2017-06-05 13:15:43浏览83 收藏8
摘要   【摘要】2017年高级经济师考试时间已经陆续公布,环球网校特分享了2017高级经济师考试经济基础重点合同的变更与转让,希望对大家备考17年高级经济师考试有帮助,更多资料敬请关注环球经济师考试频道,网校会

  【摘要】2017年高级经济师考试时间已经陆续公布,环球网校特分享了“2017高级经济师考试经济基础重点合同的变更与转让”,希望对大家备考17年高级经济师考试有帮助,更多资料敬请关注环球经济师考试频道,网校会及时更新考试资讯……

  相关推荐:2017年高级经济师考试备考模拟练习及答案汇总

  一、合同的变更(环球网校分享的2017高级经济师考试经济基础重点合同的变更与转让)

  1.《合同法》所称合同的变更是指合同内容的变更,不包括合同主体的变更。

  2.经当事人协商一致,当然可以变更合同。如果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

  3.合同的变更,仅对变更后未履行的部分有效,对已履行的部分无溯及力。

  二、债权转让(环球网校分享的2017高级经济师考试经济基础重点合同的变更与转让)

  1、债权转让的概念及条件。债权人转让权利的,无须债务人同意,但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2、禁止债权转让的情形。《合同法》规定,下列情形的债权不得转让:(1)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主要指基于当事人特定身份而订立的合同,如出版合同、赠与合同、委托合同、雇用合同等;(2)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3)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3、债权转让的效力。

  对债权人而言,在全部转让的情形,原债权人脱离债权债务关系,受让人取代债权人地位。在部分转让情形,原债权人就转让部分丧失债权。(环球网校分享的2017高级经济师考试经济基础重点合同的变更与转让)

编辑推荐:

2017年高级经济师考试《经济法案例习题》汇总

2017年高级经济师考试应试需要准备点什么?

2017年高级经济师考试多选练习及答案汇总

  环球网校友情提示:本文环球网校小编集中整理”论坛,我们随时与广大考生朋友们一起交流!

  【摘要】2017年高级经济师考试时间已经陆续公布,环球网校特分享了“2017高级经济师考试经济基础重点合同的变更与转让”,希望对大家备考17年高级经济师考试有帮助,更多资料敬请关注环球经济师考试频道,网校会及时更新考试资讯……

  相关推荐:2017年高级经济师考试备考模拟练习及答案汇总

  对受让人而言,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 .

  三、债务承担(环球网校分享的2017高级经济师考试经济基础重点合同的变更与转让)

  债务人将合同义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四、合同债权债务的概括移转

  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合并的,由合并后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行使合同权利,履行合同义务。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分立的,除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由分立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合同的权利和义务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

编辑推荐:

2017年高级经济师考试《经济法案例习题》汇总

2017年高级经济师考试应试需要准备点什么?

2017年高级经济师考试多选练习及答案汇总

  环球网校友情提示:本文环球网校小编集中整理”论坛,我们随时与广大考生朋友们一起交流!

展开剩余
资料下载
历年真题
精选课程
老师直播

注册电脑版

版权所有©环球网校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