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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2015年全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工作,根据中组部、人社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92号)、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皖人社发〔2010〕78号)等文件规定,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15年淮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程序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制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统一笔试、资格复审、专业测试、体检和考察、公示、审批聘用等程序进行。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
(二)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三)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四)坚持统一组织、分步实施。
三、招聘计划和条件
2015年淮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计划数共66个,招聘人数81人。
招聘对象主要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大学专科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招聘岗位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须具备在机关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曾在军队单位工作过,可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按足年计算,是指毕业后至2015年7月31日期间累计工作时间。因工作单位变化而中断时间的可以累计。在校学生在读期间参加勤工俭学、实习等不视为工作经历。
“年龄条件”中“25周岁以下”为“1990年 1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以此类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