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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要求组织实施。其中,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按录用人民警察的有关政审规定进行考察。
九、公示和审批录用
体检和考察工作结束后,按照职位招录计划数,根据考生的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等,确定拟录用人选。
拟录用人选名单由招录机关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在马鞍山先锋网(www.masxf.gov.cn)、马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massi.gov.cn)、马鞍山市人事考试网(www.masrsks.cn)上公示7天。公示期满未收到举报或举报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由省、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审批录用手续。进入公示环节后职位出现空缺的,由招录机关提出是否递补的建议,经省、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确定后进行。录用审批后出现职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为保持乡镇干部队伍的相对稳定,根据中央和我省有关规定,自 2015年2月5日起,新录用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十、监督检查
坚持考录工作全程公开,保障考生和社会各界对考录工作的知情权。坚持把纪检监察部门的专门监督贯穿考录工作全过程,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对违纪违规的考录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报考人员应诚信报考,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对违纪违规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考试资格、宣布考试成绩无效、取消录用资格、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终身不得报考公务员、通报所在单位(学校)等处理。上述人员中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十一、信息查询、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
(一)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在招录工作过程中,将按照程序和规定陆续在马鞍山先锋网(www.masxf.gov.cn)、马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massi.gov.cn)、马鞍山市人事考试网(www.masrsks.cn),公布我市负责实施招录计划、职位表和入围考生的笔试、资格复审、体能测评、面试、体检和考察、公示等各个环节相关信息,报考人员应及时查询。
(二)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
1.政策咨询:0555-8355930、0555-2366836(注:4月1日至4月11日期间,政策咨询电话调整为0555-8880237)。
报考地税系统职位咨询电话为:0555-7180078(注:4月1日至4月11日期间,政策咨询电话调整为0555-8880237)。
2.考务咨询:0555-8880232。
3.监督举报:0555-2366835。
上述咨询电话自公告发布后启用,均在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本《公告》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中共马鞍山市委组织部 马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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