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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公务员考试知识问答
一、考生在报名时应注意的事项是什么?
(一)考生在报名时,应认真阅读《公开考录公务员报考指南》,
(二)应慎重报名,一经招录单位资格审核通过后,不得改报其它职位;
(三)报名期间每日18时公布一次所有职位报名情况;
(四)请各位考生随时关注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发布的公务员考试录用相关信息,同时,须提供有效的通信联系方式。如要更改联系方式,报考省直机关(含垂管单位)的考生,向省直招录机关备案;报考市、州及以下职位的考生,向报考职位所在市州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避免发生因无法联系被取消资格、递补以及进入下一个考录环节的情况;
(五)为防止报名后期网络拥堵造成无法报名及缴费的情况发生,请考生及早报名、缴费。
二、公务员考试录用包括哪些程序和环节?
公务员考试录用包括发布招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审批。
三、怎样查询考录职位?
各招录机关具体的招考人数、职位、资格条件等详见《青海省面向社会公开考录公务员公告》(以下简称《公告》),报考人员也可在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站(http://www.qhpta.com)查阅。
四、如何报考公务员?
公务员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登录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站(http://www.qhpta.com)按照网上规定的步骤和程序进行报名。
五、资格初审由哪里组织实施?
考生网上报名时,资格审查工作由省直招录机关、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招录机关将根据招录职位资格条件和要求及时对报考者进行审查初审,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招录机关审核人员将说明理由。
六、如何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请报考人员在报名期间登录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站(http://www.qhpta.com)查询本人是否通过了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或改报其他职位。报考尚未初审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
七、如何获取准考证?
报名确认成功后,报考人员务必在规定的时限内,登录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站(http://www.qhpta.com)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中如遇问题,请与省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解决。
八、报考公务员年龄的计划方法是怎样规定的?
根据中组部、人社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化务员招考年龄设置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74号)规定,考生报考年龄的计算方法是:出生日期以本人人事档案和户籍档案中最早记载的时间为依据,截止日期以公务员招录考试报名第一日为止。
九、报考公务员的年龄规定是什么?
根据人社部、公安部、司法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调整公安机关和监狱及劳动教养管理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招考年龄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115号)精神,地市及以下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的报考年龄一般不超过30周岁,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和报考法医职位的,一般不超过35周岁。司法行政部门监狱、劳教所一线干警报考年龄一般不超过30周岁,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及狱医、心理矫正等特殊职位招考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报考公安特警的人员年龄一般不超过25周岁。
十、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的毕业生是否可以报考?
凡是列入国民教育序列的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取得毕业证后,符合职位要求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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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公务员体检标准和要求是什么?
根据人社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2012〕65号)要求,严格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进行和国家补充的新体检标准进行体检。体检由省直招录机关、各市州公务员管理部门统一组织,对拟录用的人员须在市州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时,工作人员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当回避。体检考生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一经发现,取消录用资格;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不予录用,并按违纪进行处理,追究相关工作人员的责任。
二十一、考录人民警察体检按什么标准执行?
人民警察体检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规定执行,《特殊标准》未作规定的项目,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负责组织体检。
二十二、哪些人员不能报考公务员?
(1)曾因违法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的人员;
(3)具备公务员身份人员;
(4)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
(5)现役军人;
(6)因在公务员考录中违纪被列入国家公务员局《违纪信息库》的人员。
(7)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十三、公务员报名的回避制度
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
二十四、公示拟招录人员名单是如何确定的?公示的时间是多长?
招录机关根据报考者的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择优提出拟录用人选,并在本地区、本单位的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为7天。
二十五、公示期间发现问题如何处理?
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二十六、什么是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能否报考公务员?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是指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使用事业编制,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经批准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公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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