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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大连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即将启动
关于编制申报2014年度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计划的通知
各区、市、县、先导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先导区党群工作部,市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招聘行为,搭建公平公正的社会就业平台,根据《大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有关规定,现就编制申报2014年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计划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全市各级由编制部门批准成立、且已完成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事业单位综合类岗位。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进行管理和拟撤销、合并、转企或划出事业单位管理序列的事业单位除外。其中:
1、根据《大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大人社发〔2013〕71号)文件:“区、市、县、先导区(以下简称县区)属事业单位可参加全市事业单位集中招聘,也可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授权,由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自行组织招聘”。各区县、先导区可按照规定程序履行报批手续后,自行组织所属事业单位开展公开招聘。
2、根据《大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大人社发〔2013〕71号)文件:“市属事业单位专业性较强的岗位可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授权,由事业单位上级主管部门自行组织招聘”。市属事业单位涉及教育、医疗卫生和其他专业技术性较强的事业单位岗位,可由事业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按照规定程序履行报批手续后,自行组织所属事业单位开展公开招聘(其中,教育、医疗卫生岗位也可根据市级教育、卫生行业主管部门的招聘需求统一进行,具体时间由行业主管部门另行确定)。
二、申报原则
各单位应在编制部门核定的人员编制数额内,根据本单位的岗位设置方案及空岗情况,确定申报公开招聘岗位计划数。公开招聘岗位计划数原则上不超过本单位空编数的2/3,三类岗位间不得借岗调剂或超岗位职数招聘。
三、岗位条件确定的说明
(一)各单位要科学设定岗位资格条件,不能因人画像,不能设置歧视性条件。
(二)各单位岗位专业设置要按照《2014年辽宁省公务员考试录用专业(学科)指导目录(申报招聘计划用)》(以下简称《指导目录》)确定,并应符合招聘岗位需要,并应力求宽泛,尽量放宽至学科大类。
(三)各单位确定岗位涉及的年龄、户籍、专业、学历层次、工作经历等条件,应与实际招聘需求相匹配,确保招聘计划有效落实。
四、相关要求
(一)各区县、先导区人社行政部门(党群工作部),市属事业单位上级主管部门负责对所属事业单位的招聘计划进行审核、汇总,统一填写《2014年大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计划申报表》。审核时应重点核对所属各单位空编和空岗情况。
(二)各区县、先导区人社行政部门(党群工作部),市属事业单位上级主管部门请于2014年4月22日前将公开招聘岗位计划申报表(含电子版)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逾期不予受理。
《关于编制申报2014年度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计划的通知》电子版及附件,可通过大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DL12333.gov.cn)首页中的“表格下载”栏目下载。
联系人:李 强 张潇;联系电话(传真):88139036
电子邮箱:dl88139036@163.com
附件:
2.2014年大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计划申报说明.doc
3. 2014年辽宁省公务员考试录用专业(学科)指导目录.doc
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