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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职位调整
笔试报名人数与职位录用名额之比不得低于5:1。在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调减或取消该职位录用计划,报考被取消职位的考生,由市人事考试中心予以退费。职位调整情况将及时在四川人事考试网或绵阳人事考试网上公告。
五、分数核算
笔试折合总成绩计算方法:
笔试折合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35%+《申论》成绩×35% +笔试加分
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考试总成绩=笔试折合总成绩+面试成绩×30%。
六、笔试加分
笔试加分,在本次报考前已享受过加分,参加本次招考不再享受同项目的加分。
与去年下半年加分政策相似。针对“5.12汶川地震”,“4.20芦山地震”抗震救灾中表现突出的人员。
七、资格复审
根据考生的笔试折合总成绩,按照招考职位录用名额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笔试有缺考科目者不得进入资格复审),
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的,要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八、体检
根据招录职位及名额,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选。出现缺额,依次递补。出现违规行为的,将给予其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九、录用审批及试用期
1、不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并记入考生档案。
2、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为一年,没有基层工作经历的,用人单位应当安排到基层工作两年。新录用的公务员在试用期内不得借用(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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