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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公务员招考(宁河)资格复审
通 知
我局定于2014年3月27日上午8点至3月30日上午11点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请接到通知后按时到我局验证复审,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1、所需材料:
材料明细 |
备注 |
报名登记表 |
必需,本人签字的 |
身份证 |
必需 |
户口本或户口页 |
必需 |
毕业证 |
2014年3月之前毕业者必需 |
学位证 |
根据职位要求 |
报到证 |
已就业人员无需提供 |
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
能办理人事调动手续人员提供。 |
就业推荐表 |
无毕业证必需 |
就业协议书(院校发) |
无毕业证必需 |
外语等级证 |
根据职位要求 |
国家计算机等级证 |
根据职位要求 |
学生证 |
无毕业证必需 |
劳动合同书或证明 |
要求两年工作经历的必需 |
三支一扶,村官,西部计划证书 |
报定向岗位的带其中之一证书 |
其他岗位要求证书,证明 |
职位要求的必需 |
以上所有涉及到的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
2、验证地点:天津市宁河县芦台镇经济开发区五纬路宁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人才流动窗口。
3、联系电话:69591760
宁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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