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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满足延边州事业单位的用人需求,根据《延边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意见》(延州人社发〔2013〕7号)精神,延边州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延边州政府驻俄罗斯海参崴商务联络处计划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具体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4、身体健康。
5、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96年2月25日至1978年2月25日期间出生)。
(二)岗位条件。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实践能力等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3、现役军人。
4、按照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2014年延边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报名时间:2014年3月5日至3月7日,上午8:30~11:30,下午1:00~4:00。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详见附件1。
(三)报名要求。报考人员(委托代理人)报名时,应携带报考人员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工作经历证明及岗位需求的其他材料原件,以及复印件一式一份、4张近期(6个月内)正面1寸同底(红底)免冠证明照片和填写准确完整的《延边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考人员登记表》(详见附件2),登记表须在延边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须用电子版填报并用A4纸打印。
(四)资格审查与缴费。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现场确认。通过资格审查考生现场进行缴费,收费标准为每人80元。
(五)准考证发放。考生准考证由州人社局发放,具体发放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开考比例。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
(七)有关要求
1、考生须用有效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资格审查通过后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3、考生报名时所填写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书上的准确名称完全一致。
4、考生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5、国外留学归国人员报考,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等材料。
6、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方法是:从2014年2月25日算起,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整月(不足12个整月的以整月数为准)计为1年。其中,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7、请考生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四、招聘考试
根据报名人数,本次考试采取笔试或面试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及格线为60分,笔试科目为《俄语》。笔试考点统一设在延吉市,笔试时间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考生考试时须携带《准考证》、正式有效身份证进入考场。每名考生需准备黑色碳素笔或钢笔、2B铅笔和橡皮。
(二)面试
笔试结束后,按招聘岗位计划1:3的比例,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参考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如多人笔试成绩相同且同时进入1:3比例的,一并进入面试;如直接进行面试,可不受报名人数比例限制。具体面试时间、地点、方式,详见网上发布的《2014年延边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号公告面试通知》。
3、面试采取专业技能操作方式进行,面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及格线为60分。考生面试顺序通过抽签决定,面试当场打分,成绩当场公布。
(四)考试成绩计算方法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及格线为60分,其中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45%、55%;免笔试岗位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考试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相同则组织成绩相同人员进行再次面试。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生总成绩,按照招聘计划1:1比例在及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由州人社局组织考试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延边州州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办法(暂行)》执行。
体检合格的人员,由用人单位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拟聘用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延边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
七、聘用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在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程序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延边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jlyb.lss.gov.cn)为本次招聘考试的工作网站,有关考试的信息及相关事项,请注意查询。
政策咨询电话:0433-2879039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资料,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此公告如有未尽事宜,请关注补充公告。
延边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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