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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推进人才强市战略,加大我市急需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优化事业单位的人员结构,根据国家和省、市相关政策规定,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决定面向高校公开招聘一批急需高层次人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广汉市市情简介
广汉市幅员面积538平方公里,辖18个乡镇,183个行政村,总人口60万。广汉是2008年北京奥运圣火展示城市之一,是西部最具投资潜力百强县,是中华文明发祥地、农村改革起源地,素有“川西明珠”美誉。
广汉历史悠久,文化底蕴深厚,是省级历史文化名城。广汉交通发达,区位优势明显。广汉位于川西平原腹地,地处成德绵经济带中心地段,自古有“蜀省之要衢,通京之孔道”之说。南临成都主城区24公里,北距德阳市区19公里。境内有3所高等院校,其中,亚洲最大、世界知名的民航飞行学院,是中国民航飞行员的摇篮。有钻采设计院、采气研究院、安全检测研究院等国内顶尖的石化研究院,技术服务和特色产品遍及国内各大油田和俄罗斯、科威特、委内瑞拉等40多个国家。市域内现有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6家、国家高新技术企业11家,是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县、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试点县。广汉是全国和四川省的综合改革试验区和国家级可持续发展试验区,是四川省首批扩权强县改革试点市(县)。
当前,广汉市正处于加快发展的机遇期,随着新一轮西部大开发战略的深入实施,成渝经济区的强力构建,全省综合交通枢纽的全面建设,广汉区位优势、产业优势、人才优势将更加突出。“十二五”期间,广汉将加快推动“两化互动”,大力实施“工业强市”发展战略,联动推进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全面提升综合竞争力,着力建设实力、生态、开放、文明、平安“五个广汉”(附件1)。
二、指导思想和目的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用公开考核、择优聘用的办法招聘相关人员,确保人员素质。
三、招聘计划及岗位要求
本次校园公开考核招聘提供岗位共计144个。具体岗位数及岗位要求条件,详见《广汉市2013事业单位校园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2)。
四、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本次校园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对象为高校毕业生,即指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4年应届毕业生和符合国家政策仍保留毕业生分配资格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二)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四)具备《广汉市2013年事业单位校园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2)中要求的文化程度、专业条件和工作能力。
(五)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78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六)曾因违法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的人员;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予报考。
五、招聘程序
本次校园公开考核招聘工作由广汉市校园公开考核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市纪检监察部门、聘请两代表一委员,单位党委(组)纪检同志全程监督,各用人单位负责组织实施,考核招聘过程面向社会全程公开。
(一)报名:报名形式为各招聘单位自定。
1.报名时间、地点:按照各招聘单位的相关要求自定报名时间和地点。
2.报名程序:报名者须持以下证件材料由本人参加报名,报名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1)网上下载并填写《广汉市2013年事业单位校园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3)。
(2)提交个人简历、身份证、户口簿(或公安派出所户籍证明)、学校出具的在校表现和考试成绩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3)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各1份。
(二)资格审查和开考比例
1、资格审查:各招聘单位在报名时负责进行资格审查,单位党委(组)纪检干部予以监督。
2、开考比例:各岗位与报名人数的比例应达到1∶2以上方可开考,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报名者不受此限。若报名比例同一岗位不足1∶2的,取消该职(岗)位,报名者可根据实际情况,按自愿的原则进行调剂到其他岗位。
(三)考察考核的方式和内容
校园公开考核招聘将通过面试的方式确定考核对象,面试参照《德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组织,一般采用结构化面试测试应聘人员综合素质。
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综合协调能力、应变能力、自我情绪控制、人际合作意识与技巧、求职动机与拟聘职位匹配性、举止仪表、专业素质能力、涉猎知识面和掌握运用能力、创新能力等。
(四)资格终审
根据报名者考察考核的排名,按1:1的比例进入资格终审。资格终审主要是对应聘者的德才表现、资格条件等进行终极审查,资格终审由市2013年校园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
六、聘用程序
(一)试用
对经市2013年校园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资格终审合格的人选,通知各用人单位予以试用。
高校毕业生在用人单位的试用不少于三个月(在用人单位的实习期,可视为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由主管部门按照要求,填写试用评语等,并汇总试用情况,向市2013年校园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书面提供试用考察结论,结论分为“合格”或“不合格”。
(二)健康状况检查
对试用考察结论“合格”的毕业生取得高校毕业证书后,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到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及后续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其拟聘资格。
(三)公示
试用和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同时在广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四)签订协议
对公示无异议者,由主管部门、用人单位与其本人签订《三方协议》,协议时间定为1年(医疗卫生类专业可续订协议,但时间不超过2年)。签订《三方协议》后,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等参照用人单位同等条件在编职工执行,所需经费由用人单位按原经费渠道解决。
(五)正式聘用
高校毕业生《三方协议》期满,考核合格者,经市人事管理工作小组研究同意,纳入所在单位编制管理,按有关规定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其中:医疗卫生类专业毕业生应当取得执业资格证书。一经聘用,最低工作年限不能低于3年(不含协议期)。
七、咨询监督
(一)监督电话:
中共广汉市纪委、监察局:0838-5222409
中共广汉市委组织部:0838-5242663
(二)举报网站:广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www.ghsrsj.gov.cn)
(三)公告政策解释电话:0838-5223851
以上电话咨询服务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八、注意事项
(一)校园公开考核招聘参与者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二)广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是本次校园公开考核招聘与参与者的主要联系渠道,请参与者注意经常登陆本网站了解最新通知等动态信息。
(三)参与者与用人单位应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凡与用人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不得应聘与该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也不得应聘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的岗位。
(四)为保证校园公开考核招聘的公开、公平、公正,要严肃工作纪律,狠抓考风考纪,对违反人事纪律、弄虚作假和违反考试规定等情况,要严格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五)本公告由中共广汉市委组织部、市人才办、市人社局负责解释。
广汉市校园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一三年十一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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