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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晋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为我市旅游文物局等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择优聘用。
二、招聘名额
本次共招聘73名工作人员。
三、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
2.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1977年11月19日至1995年11月19日期间出生);
4.具备相应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及其他条件,详见《山西省高平市2013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条件一览表》;
5.身体健康。
“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招聘对象,为参加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以及参加山西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服务期满、考核合格(服务期两年,考核合格,现仍在职)的人员。
以上各种资格条件均以2013年11月19日为截止日期。
四、报名办法
1.招聘信息查询
招聘信息在晋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www.jcsrsj.com)、高平信息网(www.sxgaoping.gov.cn)进行查询。
2.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址为:
晋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www.jcsrsj.com)和高平信息网(www.sxgaoping.gov.cn)。
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名申请及材料
报考人员可在2013年11月19日9:00至2013年11月22日17:00登录晋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高平信息网,提交报名申请,填写《高平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乡(镇)、办事处事业岗位按岗位报名,其他按单位和岗位报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所学专业必须符合所报岗位的专业要求)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且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报名时,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其中报名登记表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书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报考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凡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名者自负。
已参加工作的报名人员须征得原工作单位同意方可报考,资格复审时须提供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介绍信。
(2)资格初审和结果查询
资格审查由高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资格审查截止2013 年11月24日17:00。报名人员在提交报考申请后,登录原报名网站关注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11月22日17:00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11月22日17:00至11月24日17:00,报考申请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
报名人数达到招聘名额的3倍以上(含3倍)方可进行考试;不达3倍的,将按比例对各招聘名额进行缩减。
(3)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于2013年11月25日17:00前进行网上缴费。收费标准按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执行。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4)准考证打印
通过资格审查并按规定缴纳费用的报名人员,请登录晋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高平信息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具体打印时间见网上公告。准考证打印时,如遇问题请与高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股联系解决。
考生请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参加招聘的各个环节都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其他证件一律无效)。
五、考试与资格复审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严格按国家人事考试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百分制计分,60分为合格线,笔试时间为120分钟。
应聘市人民医院、中医院、妇幼院岗位者,笔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理论、专业知识、技术规范和医疗相关法律法规。
应聘其他岗位者,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时事政治、公文写作、法律知识等内容。
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笔试时间、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考生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2.资格复审
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从高到低排序之后,按招聘岗位名额1:3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对象。不达这一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末位出现成绩并列时,一并纳入资格复审对象。
对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在笔试之后面试之前由高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请注意网上通知。
资格复审时,考生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就业报到证等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统一用A4纸复印)。其中: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认证书和教育部留学人员回国工作就业报到证;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的考生,须登陆高平信息网下载打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按表中所注1、2、3项到有关部门加盖公章,并携带有关合格证书或证明。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该考生参加应聘的资格。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结束后,若存在不合格人员,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不足1:3的,按实有人数确定,末位对象出现成绩并列时,一并纳入资格复审对象)依次递补资格复审对象,经复审后,按照复审实际合格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3.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验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自我情绪调控能力、人际交往意识与技巧、求职动机与岗位匹配性及个体特征等,分项量化,百分制计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余相加平均后即为应试者的面试成绩。
面试未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
进入面试环节的考生请关注高平信息网,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将在网站公布,不再另行通知。
4.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70%+面试成绩×30%
以上各项分数计算均按四舍五入的办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由于成绩并列造成超出招聘名额的人员,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四位数计算,择优确定。如再次出现并列,面试成绩高的优先确定。
六、体检与考核
根据总成绩,按各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因体检不合格造成缺额,依次递补。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全面考核。因考核不合格造成的缺额,按对应岗位总成绩排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
根据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高平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八、岗位安排
拟聘名单确定后,乡(镇)、办事处事业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后,按志愿安排岗位。对未能按志愿安排岗位的人员,招聘工作组将根据实际需求进行岗位安排。
九、聘用与管理
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填写《高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一式四份),办理编制、人事、工资等手续。
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由市人社局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决定续聘或解聘。一经续聘后,原则上五年内不得流动。
国家规定有职业(执业)资格准入的岗位,三年内(含试用期)须取得相应职业(执业)资格证,否则予以解聘。
十、纪律与监督
为了加强对招聘工作的有效监督,由市纪检监察部门牵头,市人社局和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纪检人员参加,共同组成招聘工作纪检监督组,对整个招聘工作实行全程监督。
咨询电话:0356―5221904 0356―5222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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