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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四川德阳市法院系统遴选优秀法官公告

|0·2013-08-26 15:50:00浏览0 收藏0
摘要 2013年四川德阳市法院系统遴选优秀法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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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德阳市辖区基层法院编制现状及审判工作需要,经中共德阳市委组织部同意,现就2013年德阳市法院系统公开遴选优秀法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对象

  全国法院、检察院系统在职公务员(法院系统聘任制书记员除外);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并曾经在法院、检察院工作2年以上的其他政法机关在职公务员。

  二、遴选名额

  德阳市辖区部分基层法院共遴选优秀法官14名,其中:

  德阳市旌阳区人民法院6名;

  广汉市人民法院2名;

  绵竹市人民法院3名;

  罗江县人民法院3名。

  三、遴选条件

  1、具有法官、检察官身份;或虽不具有法官、检察官身份,但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并有2年以上法律工作经历的法院、检察院公务员;或现已调离法院、检察院到其他政法机关工作,但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并曾经在法院、检察院工作2年以上的公务员。同时,旌阳区、广汉市、绵竹市人民法院仅适用于取得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罗江县人民法院适用于取得A、C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2、具有法律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3、旌阳区、罗江县人民法院报考年龄为35周岁以下,广汉市、绵竹市人民法院报考年龄为40周岁以下;

  4、历年年度考核等次均为称职以上,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

  5、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6、经所在单位同意报考。

  四、开考比例

  开考比例为1:3,即要求遴选计划数与报考人数之比不低于1:3。如遴选计划数与初审合格人员数比例未达到1:3,按比例相应缩减遴选计划数。

  五、发布公告

  由四川省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遴选优秀法官公告。公告在人民法院报、四川法制报、四川新闻网德阳频道(网址:http://dy.newssc.org)、德阳市人事考试网(网址: http://www.dykszx.com)上发布。

  六、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程序。采用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两种方式,报名时间为2013年8月26日至9月10日,现场报名地点为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508室(四川省德阳市旌阳区长江东路279号),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①选择报考单位。报考者在认真阅读“公告”内容后,选择其中一个遴选法院报名,若愿意服从调剂,应在相应栏内注明。

  ②填报信息。报名者从公告网站中自行下载或复制《德阳市法院系统公开遴选优秀法官报名表》,并认真阅读填表说明,如实、准确填写报名表,同时将jpg格式、20K左右的近期免冠照片插入到“照片”栏中。报考者若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取消其遴选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③发送报名表。报名表填写完毕后,报名者应在报名时间内将报名表发送至1158813533@qq.com电子邮箱。同时,报名者应打印《德阳市法院系统公开遴选优秀法官报名表》两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

  2、资格初审。由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报名者填写的《德阳市法院系统公开遴选优秀法官报名表》信息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者,现场报名以书面形式进行反馈,网上报名以电子邮件形式进行反馈,并明确领取准考证时间及注意事项。

  3、领取准考证。资格初审合格者于9月13日凭个人有效身份证到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508室领取准考证。同时,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缴纳笔试考务费50元。

  七、考试及资格复审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总分为100分,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资格复审在笔试后面试前进行。

  (一)笔试

  1、笔试内容:主要测试法律实务,命题形式主要为案例分析和法律文书写作。卷面满分100分。

  2、笔试时间及地点:笔试时间为2013年9月14日上午(具体时间及详细地点见《准考证》)。

  3、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于2013年9月24日公布,考生可通过发布遴选公告的网站进行查阅。

  4、笔试成绩查分:笔试成绩公布后,若考生对自己的成绩有疑问,可于2013年9月24日―25日12:00前向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电话申请查分。

  (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工作由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实施。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对于达不到比例要求的职位,笔试人员可全部进入资格复审。

  考生在接到资格复审通知后,应携带《德阳市法院系统公开遴选优秀法官报名表》(贴上照片)、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需盖组织人事部门公章)、身份证和学历学位证书、《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公函、法律工作经历证明等材料参加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为2013年9月27日。

  (三)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并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递补人员,递补人员根据通知经资格复审合格后进入面试。

  面试工作由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负责组织。主要测试法律思维水平和理解法律、适用法律及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时间暂定为2013年9月28日(具体时间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八、体检及考察

  (一)体检

  根据笔试、面试折算后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遴选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原则上在面试后3日内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遴选单位或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提出复检要求,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并以复检结果为准。

  (二)考察

  经体检合格的人员,由遴选单位组织考察。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缺额,依次递补。

  九、调剂

  体检及考察结束后,如某法院未能实现足额遴选法官计划数,由各遴选单位根据需要报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意后确定是否进行调剂。进行调剂的,由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从自愿服从调剂且通过面试的落选人员中按总分高低,征求本人意愿后,统一组织调配。并对调剂人员按要求组织体检、考察。

  十、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由四川省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公示,期限7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十一、办理调动

  对公示无异议的拟遴选人员,按程序办理相关调动手续。

  十二、纪律与监督

  本次遴选工作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自觉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舆论的监督,认真受理群众检举、申诉和控告,并按照管理权限妥善处理。

  十三、本公告由四川省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38―2595012 、2595113

  监督电话:0838―2595010

  附件:报名表.doc

  四川省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3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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