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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概述
有媒体报道称,全国每年消费330万吨左右的食醋,其中90%左右为勾兑醋。中国之声记者就这一传言向业内人士求证时,山西醋产业协会副会长王建忠透露了更惊人的消息“市场上销售的真正意义上的山西老陈醋不足5%,也就是说,消费者平常喝的基本都是醋精勾兑的。”由此,在食品安全备受社会关注的时下,如此说法使得名传天下的山西老陈醋陷入信任危机。其后,山西醋业协会很快发表声明:山西所产山西老陈醋、山西陈醋全部是纯粮酿造,根本不存在醋精勾兑,更没有所谓的95%为醋精勾兑一说;王建忠不负责任的言论和行为已经严重损害了山西省醋产业协会的声誉,严重侵害了山西醋产业的健康发展。王建忠也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此前媒体所报道的内容根本不是我表达的意思,我的意思是山西95%以上的醋是添加了国家允许添加的食品添加剂苯甲酸钠。未添加防腐剂的山西老陈醋在市场上的份额也就5%左右。”
事实上,国家允许所谓的调味醋生产,并且于2000年出台了配制食醋国家标准,标准规定:配制食醋必须是指以酿造食醋为主体,与食用冰醋酸、食品添加剂混合配制而成的调味醋。而另一老师也提出“冰醋酸分为食品级的冰醋酸和工业级的冰醋酸,但是食品级的冰醋酸和工业级的冰醋酸中国现在还检测不了”的事实。这“一醋激起千层浪”,前有副会长爆出惊人消息,紧跟着山西醋产业协会和山西陈醋厂家就发表声明进行驳斥。但是,也许消费者对是否驳斥该消息并无兴趣,更想要的是实实在在的知情权。
相关评论
暨南大学食品科学工程系副主任傅亮对本报记者指出,用食品级冰醋酸勾兑制成的食醋只要符合国家标准本身问题不大,但一定要标明是“配制食醋”,如果配制食醋当成酿造食醋来卖,就属于欺诈行为,用非食品级原料来勾兑就会产生食品安全问题。
--广州日报《市场95%山西陈醋为勾兑醋》
山西老陈醋集团董事长郭俊陆认为此次事件主要有三方面原因。首先,随着山西老陈醋知名度越来越高,在国内遭遇了假冒伪劣产品围攻。省外一些计划经济体制下保留下来的小醋厂,受经济利益驱使,盗用山西老陈醋标识名称,欺骗消费者。比如我们在广东、云南、贵州、陕西等地都发现过堂而皇之生产“山西老陈醋”的现象。其次,是省外一些竞争对手故意诋毁破坏山西老陈醋的名声,以达到扩大市场份额的目的。三是省外消费者对山西老陈醋的真实概念不了解,以为标上“山西老陈醋”就是山西产品。
--山西新闻网《山西老陈醋被曝勾兑 行业协会称说法不成立》
山西醋产业协会会长曹文杰说:“我可以负责任地说,正规企业所产山西老陈醋、山西陈醋全部是纯粮酿造的。”“相关报道说‘不加添任何防腐剂纯粮的6度老陈醋几乎不多。’根据国家有关规定,食醋是允许加入食品添加剂和防腐剂的。第一,必须选用国家规定允许使用的食品添加剂;第二,所有添加剂都有限制,添加的上限应低于万分之十;第三,所有添加剂必须在食品标签上予以明确标示。
8月6日,山西省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发布信息称:山西所产老陈醋产品安全可靠,不存在超范围、超限量滥用防腐剂现象,可以放心食用。
--新华网《四问山西老陈醋》
模拟题
谈谈你对山西陈醋勾兑事件的看法?
参考解析
在食品安全形势不容乐观的今天,食品安全越来越受到重视。对于一些老师提出的山西陈醋都是勾兑的观点,是像网上曾经出现的“碘盐能防辐射”那样是媒体和民众的误解,还是像“味千拉面骨汤勾兑”那样是真实情况的爆料,是需要经过全面调查分析后才能得出结论的。因此,我们应当辩证看待并进行理智消费,而不是简单的就“只打酱油不打醋”了。
首先,我们应当看到,各个部门都在新闻出现后及时作出反应:权威部门和正规的食醋厂家在勾兑消息出现后,已不再像过去那样默默无闻,而是第一时间发表声明,斥责不当言论对山西陈醋品牌的诋毁,并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监督;山西质检和国家质检部门也派出人员对市场的食用醋进行全面检查并及时向公众发布质量信息;新闻记者深入陈醋生产厂家采访生产流程和管理者,并在媒体上公布采访结果。这不仅让普通消费者能够及时辨别新闻的真假,也为消费者在选择食醋过程中提出正确的引导。
其次,我们也应该通过这次事件,深刻反思和检查陈醋背后出现的问题,经过分析造成此次事件的主要原因有:
第一,首先是个别商家见利忘义,盗用山西老陈醋商标,以次充好,造成一些地方假冒的山西陈醋危害消费者身体健康安全的事件,损害了山西陈醋的名誉。
第二,媒体缺乏自律和辨别力。媒体故意扭曲或对一些新闻不加辨别的进行报道,导致群众因为不了解事实真相而盲目作出行为,引发信任危机,破坏正常的市场和社会秩序。
第三,相关部门存在一定程度的监管不力。工商、质检部门更容易在出现食品安全问题后进行处理,缺乏事前的监督检查机制。
第四,关于食醋的国家标准信息仍然不公开不透明,并且并没有对生产厂家详细标明生产成分作出明确规定,比如应标明“酿制陈醋”或“勾兑食醋”等等,让消费者在选择时更加明确。
再次,我们针对上述原因,可从以下几方面予以解决:
第一,生产厂家应加强自身道德规范,并且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惩罚力度,从法律和道德双层约束厂家的行为。
第二,媒体加强自律,提高对新闻的甄别力,保证报道的新闻真实准确,同时相关部门加强对新闻发布的监管。
第三,工商、质检部门应建立长期的跟踪、检查机制,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检查结果。
第四,尽快建立明确、可行的国家标准信息,并且对生产厂家食醋注明作出严格规范。
最后,此次陈醋勾兑事件,让我们看到我们大多数的企业和部门在事件发生后采取了有力措施,最小降低此次事件造成的危害。但是,我们也从中吸取了更多的经验教训,相信通过各方的努力,消费者一定能放心的“吃醋”,我们的食品安全形势会越来越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