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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乌海市2013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7人。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专业和名额
根据有关单位人才需求情况,按岗位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聘。招聘岗位、人数和专业见附表。
二、招聘对象及报名条件
招聘对象。
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3年6月1日以后出生),普通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毕业生,并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2)曾被开除公职的。(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5)市内各类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6月17日-26日(上午:8:33-12:00,下午:15:00-18:00,周六日正常休息)。
报考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13年6月26日18∶00时,在截止时间前未提交填写完整的报名表,视为自动放弃。
2、报名地点。乌海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窗口(滨河新区学府街奥体中心D区,可乘坐2路、6路、20路、25路公交车到乌海职业技术学校站即到)。
3、报名须提交的材料。应聘者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并填写《乌海市201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附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照3张。2013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由所在学校出具证明材料进行报名。
4、报名要求。报名时考生要详细、准确、如实地填写报名登记表,每个考生只能填报一个岗位(详见《招聘计划表》)。
报考者在报名时提供的个人联系方式要在整个招聘过程、特别是在资格复审和面试期间保持畅通,以便于重要事项的通知。
5、签署考试诚信承诺书。为强化考生的诚信意识,杜绝考试替考、舞弊等违纪行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公平、公正进行,报考者在报名时,由本人签署《考生考试诚信承诺书》,并建立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因事需由他人代办报名手续的,必须在领取准考证前由本人签署,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6、资格初审。报考资格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会同相关部门进行审核。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而未通过审查的人员,应说明理由。资格初审合格,并由审核人签字确认,即完成报名手续。
7、领取准考证。报考者必须于2013年6月28日18∶00时前,乌海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窗口(滨河新区学府街奥体中心D区,可乘坐2路、6路、20路、25路公交车到乌海职业技术学校站即到)领取准考证,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开考比例。同一岗位招聘名额与实际报考人数比例应达到1:5以上方可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的专业,根据实际情况,经领导小组研究后,可以降低比例、核减或取消招聘名额。取消招聘名额的,应告知报考人员本人,其报考人员可改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考试:
1、考试方法。考试分公共科目笔试和专业测试。
公共科目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考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具备的公共基础知识和基本能力,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公共科目笔试满分100分。
根据笔试成绩,按每个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专业测试。凡聘用人数与进入专业测试资格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根据实际情况,经领导小组研究后,可以降低比例、取消专业测试或消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专业测试主要测试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或工作技能,专业测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特殊岗位面试经市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可采取技能测试或其他适用方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2、考试时间。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2013年6月29日(星期六),考试地点见《准考证》。专业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3、考试加分。对于蒙古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达斡尔族应聘人员,在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加权后加2.5分。
4、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专业测试总成绩。其中: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专业测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5、成绩公布。考试结束后,招聘工作组将在乌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布考试成绩。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专业所需人数的1∶1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
考核:
考核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监察局和市编办等部门组成考核小组,具体实施考核。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聘用职位要求,对考核人选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或学习表现等进行考核,全面、准确、客观地评价考核人选的综合素质,考核合格者列为体检人选。
体检。拟聘人员到指定医院统一进行体检。体检项目或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体检要求执行。
报考者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出现专业名额空额,按照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拟聘人选。根据考试成绩、考核和体检结果,由招聘领导小组审核确定拟聘人选。
公示:
对拟聘人员在乌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进行公示,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后因自动放弃或取消资格出现的专业空额不再递补。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资格;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予聘用,如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对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尚在合同期内的拟聘人员,如原所在单位不同意与其解除合同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公示期满无异议者,经招聘领导小组审核同意,确定为聘用人员。
四、聘用及聘后待遇
聘用单位与聘用人员签定聘用合同,列入事业单位编制,享受事业单位同等人员待遇。对于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不合格者予以解聘。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2013年应届毕业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后办理聘用手续(截至2013年8月底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纪律和监督
公开招聘紧缺急需专业全日制研究生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整个招聘工作期间,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全程监督,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监督。招聘工作人员和报考者在本次招聘过程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执行。
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阶段发现考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相应资格,并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执行。
监督举报电话:0473-2999594(市监察局执法监督室),0473-6985303(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六、其他事宜
此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复习范围和考试参考用书,不委托任何培训机构进行考前培训。
招聘工作期间有关考试成绩、考核和体检情况信息等事宜,将在乌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网址:http://wh.nm12333.cn/),考生可及时登陆网站查询。
招聘考试政策由乌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473-6985712、0473-3998390。
乌海市201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2013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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