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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滨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滨办字〔2007〕23号)、《转发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人员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滨办发〔2008〕23号) 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强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意见》(鲁人社发〔2013〕13号)等文件规定,现将滨州市部分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4.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招聘岗位学历要求为本科的,应聘人员年龄应在30周岁以下(1982年6月21日以后出生);学历要求为硕士研究生的,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77年6月2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72年6月21日以后出生)。应届毕业生不受限制。
6.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属在职人员应聘的,要征得所在单位同意。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招考(聘)主管机关认定有作弊行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二、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
招聘岗位及有关具体要求,详见《2013年滨州市部分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根据岗位学历要求,招聘岗位分为A、B二类(见附件1中“岗位代码”),A类为硕士及以上学历岗位,B类为本科及以上学历岗位。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13年6月21日―23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报名地点:滨州市人力资源市场一楼大厅(黄河四路307号,渤海十六路、十七路中段)。
(二)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填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3)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4),提交一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三张。《登记表》和《承诺书》在滨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bzhrss.gov.cn)和滨州人事考试信息网(www.bzrsks.gov.cn)下载。
(三)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公开招聘的任何环节中如有发现不符合条件的人员,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指定专人负责,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查。对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应聘人员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见附件2。通过资格审查的,A类岗位应聘人员须缴纳面试考务费每人每场70元;B类岗位应聘人员须缴纳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40元。
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原则上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或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应聘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经本人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四)领取准考证
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在滨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滨州人事考试信息网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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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一)A类岗位,A01―A34、A39―A79进行实践技能测试和面试,按实践技能测试成绩和面试成绩5:5的比例计算总成绩;A80进行试讲,试讲成绩即为总成绩;A35―A38、A81、A82进行面试,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二)B类岗位进行笔试和面试(试讲),按笔试成绩和面试(试讲)成绩5:5的比例计算总成绩。
笔试内容, B02―B04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育学、心理学等专业基础知识;B05为公共基础知识和相关专业基础知识;B01、B06―B08为公共基础知识。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和实践技能测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根据岗位招聘计划和笔试、实践技能测试情况确定。笔试结束后,在合格分数线内,根据招聘计划和报考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试讲)范围人员;达不到1:3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
进入面试(试讲)范围人员,须缴纳面试考务费每人每场70元。面试相关事项另行通知。
各岗位全部考试结束后,根据应聘者的总成绩,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照岗位要求的优先条件、笔试成绩、实践技能测试成绩的顺序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选。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试讲成绩如有一项低于70分(满分100分)者,取消进入考核体检范围资格。
五、考核体检
考核体检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实施。
根据实际需要,考核可采取多种方式进行,重点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核体检工作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核对象,并写出书面考核意见。
体检到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用人单位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可以申请复检,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者,不予聘用。因放弃体检、考核或体检、考核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六、公示聘用
按照考试、考核、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聘用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并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情况汇总表》和《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审批。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凭《通知书》办理调动、派遣等有关手续。聘用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聘用关系。聘用合同统一使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制的聘用合同文本。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
有关招聘事项信息将通过滨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bzhrss.gov.cn)、滨州人事考试信息网(www.bzrsks.gov.cn)公布,应聘人员应及时了解网站发布的最新招聘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及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监督电话:
中共滨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12388
政策咨询电话: 0543-3162890,3162948,3162280
附件:
1.2013年滨州市部分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xls
中共滨州市委组织部 滨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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