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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丰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选拔优秀人才,优化人员结构,2013年我市部分事业单位将面向社会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和岗位
本次招聘共有39家事业单位,计划招聘68名工作人员。各招聘单位、岗位、人数、条件及其他情况详见《2013年大丰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详见附件)。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4、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表中注明的为准。
5、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附件《2013年大丰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三、招聘程序
整个招聘工作分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六个程序。由大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共同组织。
(一)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相结合的方式。
1、报名时间:2013年6月24日至2013年6月28日。
2、现场报名:
报名地点:大丰市人才市场(金丰南路6号人才市场二楼)。
报名时须提供的材料:本人身份证、同底版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教育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留学回国人员应具有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原件及复印件。
3、网上报名: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将报名表及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教育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等资料扫描件或图片发送至报考邮箱。网上报名邮箱:dfkszx@163.com。
4、资格审查:现场报名者持上述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报名点报名。经资格审查后,如实填写《大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网上报名者参加笔试时需携带资料原件接受资格审查。报考者如弄虚作假或隐瞒有关情况的,经查实后取消报考者的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5、报名结束后,如招聘职位计划数与通过资格审核的人数未达到1:3的比例,则相应核减该招聘职位计划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已通过资格审核的,可重新报考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
6、考试费用100元/人。
(二)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
1、笔试
(1)笔试科目:详见2013年大丰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2)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
按照招聘职位及名额,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合格成绩须达60分。
部分人才引进岗位只面试不笔试,面试合格人员中最高分为录取者(面试合格分数为6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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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体检
体检工作由大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人员的确定,按照招聘职位及名额,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试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的入围,如笔试成绩再相同,专业知识成绩高的入围)。
(四)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等额进行考察。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缺额,依次递补。
(五)公示
确定拟聘用人员后,在大丰市人才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
(六)聘用
考试、体检、考察并经公示合格者,报有关部门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新聘用的工作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间,不得报考其它单位。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四、纪律与监督
1、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2、本次招聘按《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第七章第三十八条规定执行回避。
监督电话:0515―83818795(大丰市纪委廉政办)
0515―82030991(大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察室)
五、联系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515-82030386
0515-83929210(大丰市人社局考试中心)
附件:
大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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