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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201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资格审查工作,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201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的要求,需由面试入围人选提供有关面试资格审查材料。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面试入围人选的确定
根据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划定合格分数线和计划录用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按照笔试合格总成绩(含照顾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罗仁惊瑜等18名考生为面试入围人选(具体人员名单见附件)。招考职位通过合格分数线的人数达不到规定的面试比例的,组织实有笔试合格人员进行面试。招考职位没有人员通过合格分数线的,取消该职位的录用计划。
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合格总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
二、报送资格审查材料的时间、方式
(一)报送时间: 2013年5月27日至31日
(二)报送材料及方式
请面试入围考生按公告要求,将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和学位证(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报名登记表、户口簿(报考有户籍要求职位的人员须提供)、基层工作经历证明(报考有基层工作经历要求职位的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以及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等复印件,通过传真、邮寄或直接送达的方式提供给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民族理论政策研究室。在职报考人员开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经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同意,可在体检和考察时提供。未入围考生不需报送材料。
三、报送材料的要求
凡报送的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由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取消其面试资格;凡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由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取消本次面试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出现未能通过面试资格审查或自愿放弃面试情形的,按照笔试合格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员,递补人选的资格审查同上。
逾期不报送资格审查材料者,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将于6月7日前以面试公告的形式将面试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在广西人事考试院网(网址:WWW.gxpta.com.cn)上公布,敬请关注。
面试资格审查咨询电话:0771-5866837,15277169262
传真电话:0771-5888694
面试资格审查材料邮寄(直接)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人事处(南宁市星湖路北一里1号),邮编:530022。
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2013年度考试录用工作人员面试入围人选名单.xls
自治区民委
2013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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