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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搭建公正选人用人平台,保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素质,增强事业单位活力,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 (人事部令〔2005〕第6号)和《遵义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新增人员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经仁怀市人民政府同意并报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人员,特制定仁怀市2013年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人员简章(以下简称招考简章)。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招考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公告、报名、笔试、现场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核(政审)、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二、招考单位及职位
此次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人员762名,具体招考单位及职位详见《仁怀市2013年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人员职位表》(附件一)。
三、招考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考对象
中专及以上应、往届毕业生,户籍不限。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品行端正;
2.年龄在18周岁(1995年5月26日及以前出生)至35周岁(1977年5月26日及以后出生);
3.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工作能力和资格条件;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要求及相关规定执行;
5.具备招聘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具体要求见《仁怀市2013年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人员职位表》(附件一)。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仁怀市行政、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自收自支人员除外);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2013年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5.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6.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超生子女的人员;
7.不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8.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新增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发布招考简章、报名
(一)发布招考简章
5月中旬,通过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zyrs.gov.cn)、仁怀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www.rh.gov.cn)等发布招考简章。
(二)报名
报考人员在公布招考简章网站上下载《仁怀市2013年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人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信息表》,见附件二)。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根据所报职位要求,报考人员将填写完善的《信息表》的电子档以本人身份证号码命名,在2013年5月26日开始--6月2日下午5:00期间发到所报职位对应的邮箱(收取邮件的时间截止至2013年6月2日下午5:00,以收到邮件时间为准;招考办人员不审核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职位邮箱对应情况见《仁怀市2013年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人员职位表》,见附件一),职位对应的邮箱收到邮件后会自动回信到报考人员的邮箱,报考人员收到回复后,在2013年5月27日-6月3日之间的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期间凭本人有效身份证(或附有照片并加盖公安机关印章的户籍证明)到仁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仁怀市政府二楼)现场查验身份后交纳报名考试费100元、进行电子拍照后到报名信息确认处,在招考办工作人员打印出来的《报名表》上签字确认报名信息。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报名表》上的信息及诚信承诺书,本人签字确认后若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的,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招考办每天下午6:30后将在仁怀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www.rh.gov.cn)上公布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的职位。
职位的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须达到3:1及以上比例方可开考,若达不到3:1,则对该职位招聘计划进行调减或取消,并公示调减或取消的情况。报考人员原报考的职位招聘计划被调减的,不准改报;报考人员原报考的职位被取消后,在2013年6月4日-6月5日之间的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期间本人书面申请,经招考办研究同意,可调整到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招聘职位参加考试。
五、笔试
笔试方式:闭卷考试。
笔试时间:2013年6月23日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准考证的领取时间及地点:报考考生凭交费单于6月21至22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期间到仁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领取。
报考者凭准考证、有效身份证进入考场考试。
笔试采取百分制计分。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内容:政治理论与政策、事业单位与职业道德、行政管理基础知识、法律基础知识、公文写作与处理、科技人文基础知识及我国基本国情等。
开考比例按报名时的人数为准,报名者由于自身原因未参加笔试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六、资格审查
在笔试结束后,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资格复审。在参考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资格复审人数与职位招聘计划数3:1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
按照招考简章和报考人员确认的《报名表》(招考办提供),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由负责资格审查的人员在《报名表》上签署意见。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经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含自愿放弃的)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进入面试资格,该职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经资格审查,通过审查人员人数与招考计划数比例低于3:1的职位按3:1比例调减招考计划数直至取消。
按照公布的招考条件和要求,进入资格审查人员须持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应届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学位证及职位要求的其他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在职人员还须提供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由省级及以上机关统一选派在仁怀服务的“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以上四项目简称“基层服务项目”)取得服务期满合格证的人员报考“基层服务项目人员职位”的还须提供仁怀市引导办或项目办出具的在仁怀服务的书面证明一份到指定时间、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和面试人员名单另行通知。面试人员名单公布后,不再进行递补。
七、面试和成绩计算
(一)面试
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面试方式详见《仁怀市2013年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人员职位表》(附件一)。
实际参加面试的考生人数与职位招考计划数小于等于1:1的,调减职位招聘计划数直至大于1:1。未参加面试,不得进入体检环节。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成绩计算
结构化方式面试岗位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计算考试总成绩;说课、现场操作方式面试岗位按笔试成绩和说课成绩(现场操作成绩)各占50%计算考试总成绩。总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八、体检
根据招聘职位名额和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报考同一职位考生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取笔试成绩高者作为体检对象,若笔试成绩也相同则重新组织面试以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执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
体检工作由招考聘用工作小组办公室组织在领导小组指定的医院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等额递补一次。对本人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本人可向招考聘用工作小组办公室书面申请复查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结果由复查小组人员和报考人员当场签字确认。体检人员对复检结果拒绝签字的,由现场复查小组人员注明情况,视为报考人员认可复查结果。复查费用由考生先垫付,纪检部门根据复检情况明确责任。
体检费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九、考核(政审)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核(政审)对象。
考核(政审)工作由招考聘用工作小组办公室负责实施。考核(政审)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复查报考资格条件,确认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考核对象须在招考聘用小组办公室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学历(人事)档案和相关材料。考核不合格的(含自愿放弃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从考核合格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公示。
在考核(政审)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考核(政审)不合格,取消拟聘用资格:
(一)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二)仁怀市行政、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自收自支人员除外);
(三)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2013年应届毕业生;
(四)现役军人;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六)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七)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
(八)违反计划政策超生子女的。
(九)不符合招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十)报名及考试中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十一)规定的时限内未提交学历(人事)档案和相关材料的。
十、公示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政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仁怀市人社局在仁怀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上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对拟聘人员在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由招考办按规定进行调查。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对取消聘用资格的(含自愿放弃的),空缺职位不再递补。
十一、聘用审批
(一)拟聘人员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照报考职位或同职位考生的总成绩的高低顺序(同职位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优先),由考生在招聘单位提供的聘用岗位中选择聘用岗位,具体聘用岗位情况详见《仁怀市2013年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人员职位表》(附件一)和《仁怀市2013年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岗位分解表》(附件三)。拟聘人数少于岗位数的,由领导小组在选岗前调减聘用岗位。
(二)拟聘用人员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审批表》后由仁怀市人社局报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
(三)聘用单位与经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的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报仁怀市人社局鉴证。
(四)按国家有关试用期的规定确定受聘人员的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后,经仁怀市人社局与用人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由聘用单位报仁怀市人社局备案。
(五)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用人单位报到。逾期者,取消其聘用资格,空缺职位不再递补。
十二、纪律监督
(一)对违反规定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体检、考核、聘用等资格;情节严重的,两年内不准参加仁怀市内的各种招聘考试;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招聘工作期间,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出各项事宜在仁怀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公示(www.rh.gov.cn),在通知时限内不按时办理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招聘工作由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并接受上级部门的检查和社会的监督。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和回避制度。
本简章未尽事宜由仁怀市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如出现重大争议事项,提请遵义市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裁决。
招聘简章在仁怀电视台、仁怀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www.rh.gov.cn)、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zyrs.gov.cn)上公示,其余事宜在仁怀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上公示。
报名咨询电话:0852-2235722 2235731(仁怀市人社局)
监督电话:0852-2235658(仁怀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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