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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衡阳市雁峰区中小学教师招聘公告

|0·2013-05-17 12:49:26浏览0 收藏0
摘要 2013年衡阳市雁峰区中小学教师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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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聘的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聘中小学教师3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聘岗位和范围

  (一)考聘岗位(30个)

  小学教师29名(语文8名,数学、英语、体育各5名,音乐、美术、计算机各2名);初中政治教师1名,共计30名。

  (二)考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考聘。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教师系列中级及以上职称、在雁峰区代课五年及以上者,年龄可适当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政治思想好,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具有良好的公众形象;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5.受过刑事处罚或正在受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被执法执纪部门立案审查,以及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国家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均不得报名。

  (二)岗位要求

  三、方法和步骤

  考聘工作自5月下旬开始,具体方法和步骤如下:

  (一)发布公告

  印发《简章》,在网络和媒体上发布《简章》、公告,发布公告时间不少于七个工作日。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5月27日至5月31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截止到5月31日下午6:00),逾期不再办理报名手续。

  2.报名地点:雁峰区教育文化体育局六楼(先锋路5号)。

  3.联系电话:0734-8535404,监督电话:0734-8224634、8226108。

  4.报名要求:报名者须填写报名登记表(可到报名地点索取,用A4幅面纸张双面打印)一式二份,提供近期正面同底彩色免冠1寸照片4张,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计算机等级证、英语等级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三)资格审查

  区公开考聘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基本条件和岗位要求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每个岗位报名人数与拟聘人数达3:1以上方可开考。如低于3:1,由领导小组决定按相应比例核减考聘职数。2013年6月6日―6月7日(截止到6月7日下午6:00),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及缴费收据到报考点领取准考证。

  (四)考试

  1.小学语文、数学、英语及初中政治四个学科先进行笔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录取人数1:3的比例进入综合面试。①笔试。总分为100分。笔试内容为教育综合知识(教育学、心理学和《义务教育法》、《教师法》等)和本学科专业知识,不指定考试指导用书。教育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按3:7的比例制卷,考试时量为120分钟。②综合面试。以面试、试教方式进行,其中面试10分,试教90分,总分为100分。③成绩合成。按笔试成绩占60%、综合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

  2.小学音乐、美术、计算机、体育四个学科教师(以下简称“专业教师”)先进行专业考试,分学科根据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录用人数1:3的比例进入笔试环节。①专业考试。包括本专业基本功测试和试教,其中专业基本功测试60分,试教40分,总分为100分。②笔试。笔试内容为教育综合知识(教育学、心理学和《义务教育法》、《教师法》等)和本学科专业知识,不指定考试指导用书。教育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按3:7的比例制卷,考试时量为90分钟。③成绩合成。专业教师按专业考试成绩占60%、笔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

  3.考试时间及地点安排。

  ①“专业教师”的专业考试时间:2013年6月11―14日,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②笔试时间:2013年6月22日上午,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③小学语文、数学、英语、初中政治学科综合面试的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按职位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聘用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由区公开考聘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的《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组织实施,体检费用自理。如有体检不合格者,分职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不得超过两次。

  (六)预告、公示、考察

  对体检合格定为考察对象的人员,通过雁峰区党政门户网进行7天的预告和公示。同时,考察组到考察对象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就其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表现进行全面考察。

  (七)聘用审批

  公示合格的,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新考聘教师安排时原则上向农村倾斜。试用期半年,试用期间享受区内在编同类全额事业人员待遇。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办理编内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2013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毕业文凭和教师资格证者,适当推迟办理手续,但不能超过2013年7月10日。

  四、组织领导

  为确保公开考聘工作的顺利进行,成立雁峰区公开考聘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整个考聘工作由雁峰区公开考聘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安排部署,具体工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

  本简章由雁峰区公开考聘中小学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雁峰区公开考聘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雁峰区公开考聘中小学教师领导小组

  2013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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