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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辽宁省民政厅所属事业单位(辽宁省孤儿学校)招聘人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具备岗位所需专业和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体招聘条件见附表。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二、招聘组织
招聘岗位人员的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等项工作,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的统一管理、指导和监督下,由省民政厅会同省孤儿学校共同组织。
三、招聘单位性质及招聘人数
省孤儿学校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本次招聘人数24人。
四、招聘步骤
(一)岗位查询
招聘岗位详见辽宁人事考试网(www.lnrsks.com)公布的“2013年省政府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计划信息表”。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一周内(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00)。
2、报名地点
辽宁省孤儿学校:辽宁省沈阳市东陵区白塔街道塔南村(白塔大街150号)。
联系电话:024―31652531、31652530。
3、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相结合的方式,应聘者携带身份证、本人的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材料及能证明个人能力、资历(经历)的有关材料和主要工作业绩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符合招聘条件人员填写报名信息表,交近期免冠2寸彩色照片4张。应聘者每人限报一个岗位。要严格遵守报名诚信制度,实事求是地填写报名表。
在公开招聘期间,如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其笔试、面试或聘用资格。
(三)考试考核
1、招聘方式为考试考核的岗位
(1)笔试
笔试内容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规》一张卷,分值为满分100分,笔试的最低合格分数线商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确定,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从高至低排名确定面试人选,未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能进入面试环节。
笔试的时间、地点、成绩登陆辽宁省民政厅网站查询。
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面试
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聘用。如出现空缺,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最后一名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出现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所有参加面试人员的面试顺序按学科为单位抽签决定。
面试采用说课的办法。说课15分钟。要求教案标准,讲授知识准确,重点、难点突出,教材挖掘有深度,体现新的教学理念,利用现代化教学手段。
面试的时间、地点、成绩登陆辽宁省民政厅网站查询。
笔试和面试成绩按5 :5分值权重比计算总成绩。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按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2、招聘方式为考核的岗位
由省民政厅会同招聘单位组织,拟采取面谈、试讲等方式进行业务能力考核,考核内容以专业知识为主。时间、地点登陆辽宁省民政厅网站查询。逾期不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考核小组由省民政厅、招聘单位组成。业务考核结束后由考核小组根据报名人员的综合表现,择优按岗位职数1:1的比例确定拟体检人选。
(四)体检
体检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核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工作由省民政厅会同省孤儿学校共同组织,重点对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复查报考资格。考核中发现有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公示
拟聘用人选确定后,通过辽宁人事考试网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群众反映的问题,将及时调查处理。对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
在公开招聘期间,报名人员如不按规定参加体检、办理有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等,视为自动弃权。
(七)聘用
对经公示无异议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由辽宁省孤儿学校为其办理录用手续、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试用期为6个月(毕业生见习期1年)。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五、其他
1、应聘者应确保通讯畅通,因个人通讯不畅通原因未能通知到本人的,按自动放弃处理。
2、咨询电话
辽宁省孤儿学校: 024-31652531 、31652530
3、其他未尽事宜,按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2013年省政府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实施方案》(辽人社发[201]43号)文件中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附件.rar
辽宁省民政厅
2013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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