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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回应式改革,或能在一定时段解决一些具体的问题,但缺乏其他配套制度的支撑,能否实现立法目的就要打上一个大大的问号了。
连日来,有关儿童保护的舆论热议持续不散。尤其是温岭虐童案和毕节五童非正常死亡案,深深刺痛了天下父母的心。
同步进行的反思多聚焦于立法,比如“虐童”的入罪等等。但中国青年政治学院青年发展研究院院长陆士桢提供了另一个思路,他在接受采访时公开呼吁:成立副部级的儿童局,全面负责政策的制定、儿童综合协调、儿童保护及发展等工作。
当然,这只是陆士桢诸多建议中最引人注目的一处。事实上,他建言的核心更多是从系统论出发,强调应“建立一个完整的儿童工作机制”。“这个机制以政府为主导,民间组织和社区为两翼,学校和家庭为基础,儿童为中心。”
沿着这一思路分析,我们在儿童保护上的欠账还真不少。不但现有立法难称科学,现有机构难称健全,现有的社会建设也难以堪当大任。作为基础的学校和家庭也都有自身的问题。而作为一个系统工程,各自为战或零敲碎打式的改革显然并非最佳的路径选择。如因虐童案发,就立个“虐童罪”。这种“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回应式改革,或能在一定时段解决一些具体的问题,但缺乏其他配套制度的支撑,能否实现立法目的就要打上一个大大的问号了。
儿童保护机制需要整体推进,但这并不表示改革可以因此止步不前。整体也是由局部构成的。强调整体推进,并不妨碍在单个制度上的深入讨论,而只是要提醒单个制度的改革也需注意“牵一发而动全身”的连锁反应。尤其要避免只管立法不顾执法的“舆情应对式”制度反馈。这种短视行为很可能会伤害到作为整体的制度改良。
在儿童保护这个系统之中,立法、司法、政府、社会、市场、学校、家庭以及媒体都各有各的责任。每个主体在看到制度病灶的同时,都应同时观照内心以自省。如在温岭虐童案中,就有少数媒体和知名人士,一边大声疾呼“救救孩子”,一边又恣意转发未作任何技术处理的虐童图片。这让围观者也很难相信,一个根本不尊重儿童权益的媒体或名人,会真心想推动儿童权益保障制度。
制度改革总有个过程。对于儿童保护而言,却需要从现在做起,从我做起。立法不健全或制度不完善,并不是我们可以忽略儿童权益的借口。在这一点上,我更欣赏陆士桢的另一个建议,“在机制没有建立的时候,我们每一个环节的工作人员,能从儿童权利的角度多走一步,多负责一点,这些惨剧就能减少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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