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信预约提醒成功
宁都县2013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面试前资格审查有关事项及要求
一、资格审查时间
2013年5月9日-10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8:00 时
二、资格审查地点
宁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大楼六楼会议室(县城登峰大道天桥北侧100米处)。
三、有关要求
1、入闱面试人员要在规定的时间、地点,由本人现场参加资格审查,在资格审查时须提供笔试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或人事档案存放部门的证明,但须注明是否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笔试准考证、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一份、本人近期与报名表同底一寸彩照4张。
2、下列人员还需提供如下材料:2013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校签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和一份复印件。机关事业单位及国企正式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四、其他事项
1、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对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
2、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含聘用后的试用期内),对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材料与所报岗位条件不符的,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
3、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按照赣发改收费字[2011]2672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费每人50元。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现场发放面试准考证。
联系人:崔卫东
联系电话:0797-6926308 13970137684
宁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5月6日
编辑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