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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年龄控”政策低调出台,将严控非京籍毕业生。根据策,应届毕业生本科生不超过24岁、硕士生不超过27岁、博士生不超过35岁,超过这个年龄限制的非北京生源毕业生,将不能够留京。(5月3日《21世纪经济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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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称该策涉嫌歧视。用年龄限制绊住你入京的腿,这是不是歧视?稍微有些常识的人都明白,这简直是一种赤裸裸的歧视!一项限制标准的出台,总要经得起检验,看它是不是属于一种合理的差别?看它是不是保护了弱者的利益?看这种限制手段是不是和目的符合比例原则?
不用一一检验,新闻报道中主人公的痛苦经历已经说明一切。更何况,万恶之源――户籍歧视岿然不动,什么样的歧视不能从中诞生?
更令人惊讶的,这样带着赤裸裸歧视色彩的政策为何堂而皇之地出台?如此坦诚地暴露对法律的无知而不知羞愧?详查新闻报道,此项策的法理基础恐怕就是“确保京籍学生就业,是属地政府的一项民意工程,这也是历年来的惯例”。
倘若此便是民意。那么这样的民意就透露出种种意味:人为地制造分类,扭曲身份认知,早已经膨胀了北京这座城市的自闭性。全中国似乎就剩下两类人:北京人和非北京人。北京人为北京人立法,有何不可?
然,北京人的立法上面有宪法在看着。公然地将年龄作为划分非北京生源毕业生是否落户的标准,是不是公然地违反了宪法的平等保护原则?对于国家而言,国家要能平等对待不同的公民;对于公民个人而言,亦能要求得到平等的对待,要求能对该年龄分类标准是否合理进行审查。
但是新闻中的主人公似乎不能要求得到平等的对待,该项政策竟然是“偷偷摸摸”发布的!用新闻报道中遮羞的话来说:低调出台。主人公竟然是从BBS网站得知消息,用人单位也被蒙在鼓里。出其不意,意欲何在?将公民知情权至于何地?又将政府的阳光、透明性建设置于何地?
策出台的逻辑如此荒唐,然终究出台了,其所持无恐的依据是京内的民意基础。那么策该如何面对京外更多公民质疑的目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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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列政策的出台反映了两方面的问题,一方面是属地政府出于地方保护主义的私心,限制非京人士留京的可能;另一方面,由于对于就业和管理等政绩方面的考虑,不想为非京籍的人士服务,要把他们从户籍上清理出北京。
上面的规定对非京籍人士是赤裸裸的歧视,对愿意留京人才是一种打击。另一方面是政府在政府资源上的“节约”,不想对非京籍毕业生做出更多的服务,不想把资金用到非京籍人士身上,而单纯的想要把资金和人力等资源用到京籍人士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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