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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优化党校教师队伍结构,促进党校事业更好更快发展,长兴县委党校决定在全县乡镇(街道、园区)、县级机关部门公开选调教师。现就选调工作公告如下:
一、选调名额
信息技术教师1名。
二、选调范围
长兴县监督管理类事业单位或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高中段以外的在编教师)。
三、资格条件
1.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爱岗敬业,身体健康、品行端正、热爱党校教育事业。
2.具有良好的学习习惯和较强的学习力,语言表达能力强,科研能力较强。
3.有一定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
4、国家承认的本科以上学历,教育技术、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电子信息与技术等相关学科专业。
5.具备较强电脑硬件、软件实际操作和维护能力,熟练音响设备管理与维护。
6.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选调程序
(一)推荐报名
推荐报名时间为5月6-7日。
采取组织推荐与个人自荐相结合的办法开展报名。组织推荐报名的,由所在单位党组织将推荐人员汇总后报长兴县委党校(报名者为教师的,还需经教育主管部门同意);自荐报名的,由本人填写报名表并经单位盖章后报长兴县委党校(报名者为教师的,还需经教育主管部门同意)。
参加公开选调人员须填写《长兴县委党校公开选调教师报名表》(一式两份,附本人近期正面2寸免冠彩照),加盖公章后连同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在5月7日下班前送长兴县委党校办公室,联系电话:6260156。
(二)资格审查
长兴县委党校根据报名人员所提供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三)组织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成绩满分为100分。根据笔试成绩,按选调职位以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考察对象。
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确定人选
根据笔试(50%)和面试(50%)的总成绩排序,按选调职位以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根据考察情况,按照人岗相适、择优选调的原则,经县委党校校委会讨论决定拟选调人选,并在长兴人事人才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无异后,按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中共长兴县委党校
2013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