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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委、省政府历来十分重视社会保障体系建设,2012年4月1日起,省级社会保险费全面推行统一征缴工作。具体为基本养老保险费(含企业、机关事业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费实行统一征缴,采取统一登记、统一申报、统一基数、统一征缴、统一分账、统一稽核的“六统一”模式,按照“一个窗口对外、一张票据征收、一个平台共享”的方式运行,减轻了参保单位多头缴费、多头对账的负担,堵住了用人单位选择性参保、侵害职工社会保险权益的漏洞,进而有力地推动“社保全覆盖、服务一卡通”总体目标的实现,为广大参保企业和职工带来真正的实惠。
我省还通过四方面措施扎实推进社保全覆盖。一是将2012年确定为非公经济单位参保扩面年,积极开展非公经济单位扩面专项行动。二是确保新农保、城居保制度全覆盖。山西省119个县 (市、区)已全部获批成为国家级试点县,实现了城乡居保制度全覆盖,两项保险的参保人数达到1331.3万人,60岁以上参保登记率达到100%。三是降低参保门槛,扩大参保范围。
从2012年1月起,将全省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最低缴费基数调整为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40%。调整后,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养老保险费基数分为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40%、60%、100%三个档次。参保缴费人员可以根据自己的收入状况,选择其中一个基数缴费。四是推进医疗保险封闭运行企业纳入社会统筹。
目前,山西社保卡建设模式和制发卡工作处于全国领先水平,实现了社会保障卡在全省范围内的“一卡多用,异地通用”。省、市、县三级建立社会保障卡综合服务窗口,负责社会保障卡的发放,提供社保卡申领、挂失、解挂、注销、密码修改等各项业务办理和信息查询,使参保人员享受到便捷高效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