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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人社发〔2013〕26号
关于2012年度邵阳市部分市直事业单位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局,市直各有关单位人事(政工)科:
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和市直事业单位新进人员计划及用人单位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市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工作人员(具体职位数及要求见公告)。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
3、身体健康;
4、具备报考职位的相应学历或专业技术职务及相应资格要求(见附表)。
二、实施步骤
本次招聘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部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整个招聘工作按用人单位呈报招聘职位、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
用人单位根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达的计划申报招聘职位,并报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同意,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查后,在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sysrs.gov.cn/)、邵阳公路网(http://www.syglglj.com/)、邵阳统计网(http://www.sytj/. gov.cn /)统一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和要求
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招聘单位及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统一组织实施。报名时间定于2013年4月24日至4月26日,地点设在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第二办公区二楼人力资源市场大厅(西湖路劳动就业培训大楼,紫鑫大酒店旁)。每个报考者限报一个职位,不得重复或多报职位。报名时须填写(涂)报名表、信息卡,并提供本人学历和学位证书、正式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报考人员报名与参加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近期免冠一寸同底彩色照片三张,有专业技术职务要求的须提供其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需在报名时提供单位相关证明原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须提供本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本次考试不接受委托报名,报名者须由本人持相关证件、证明现场报名、现场照相。2013年5月6日至10日报考者持身份证原件、报名发票到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领取准考证,考试地点见准考证。报名者必须自愿遵守《邵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及《报名须知》的有关规定(在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布)。考生在报名时必须作承诺签字。
每个职位招聘计划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1:3,达不到报考比例的,则相应调整招聘计划数。个别特殊专业,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是否开考,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
(三)笔试
1、公共科目笔试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时间定于2013年5月11日上午9:00-11:00,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法律知识,其主要内容为时政常识、马克思主义哲学常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常识、行政管理常识、公文写作与处理等。公共科目考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笔试不指定复习教材。报名费按100元收取。
2、专业知识笔试制卷、考试、评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程监督。专业知识笔试时间另行通知。其考试范围在报名时由各招聘单位通知考生。专业知识占总成绩的70%,专业知识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进行,笔试和面试(实际操作)分别占总成绩的30%和40%。
(四)面试
1、具体面试方式由用人单位及主管局提出方案,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审定。具体实施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统一组织。
2、面试评委从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提供的每个职位所需评委人数的2倍以上的人选中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随机抽取确定,评委不得全部使用用人单位的人员。
3、按公共科目成绩占30%,专业知识笔试成绩占30%的比例折合总成绩确定面试对象:报名人数达到1:3的比例但不超过1:5的比例的,按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如报名人数达到或超过1:5比例的按照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所需专业特殊,达不到开考比例经批准开考的职位,参加面试人员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的比例确定,但达不到经批准的比例又无递补对象的,则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以上。
(五)体检与考察
体检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对象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总成绩相同的按专业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列名次。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2010〕19号)组织实施。其他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个别职位的体检项目和标准,由用人单位提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在招聘公告中公布。体检不合格的可就不合格项目进行一次复检,复检不合格的,则从报考同一职位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序递补不超过两次。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组织,成立考察工作小组,每组应有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要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聘职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和工作表现等情况,并写出考察意见。考察结果及拟聘人员名单经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核定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对外公布拟聘人员名单,并接受考生的咨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考察工作接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监督。
(六)聘用
经考试、体检、考核、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各用人单位要及时将聘用人员首次聘用登记表和体检表装入聘用人员人事档案,以便备查。
三、组织领导
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公开招聘,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各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要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统一部署指导下,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成立工作班子(班子中必须有同级纪检监察部门参加),明确领导负责。工作中要求严格按照《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和《邵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认真执行,要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提高工作的透明度,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现象发生,确保招聘工作有序顺利进行。
附件2:2012年邵阳市市直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及职位表
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