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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段时间,关于社会财富分配的话题升温。先是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四季度要制定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总体方案;接着有媒体报道了陕西尝试“劝富济贫”,动员国企和煤老板出让利益的做法,引起舆论热烈反响;而人社部副部长邱小平透露,要改革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办法,加强对高收入行业工资总额和工资水平的调控,原有综合性《工资条例》很可能被拆分成单项条例出台。
经过改革开放30多年的积累,中国经济在把“蛋糕”做大之后,必须关注分“蛋糕”的公平性问题。2010年两会期间,九三学社中央公布的调查数字表明,中国收入差距已扩大到23倍。因此,要从根本上化解各种尖锐的社会矛盾,舒缓改革过程中分配不公的不满情绪,必须回到社会财富分配改革上来,按照 “提低、控高、扩中”的主线倾力打造橄榄型社会结构。
中国目前的财富分配无论采取哪种方案,都绕不开“劫富济贫”这一指向,这不仅关系到不同利益阶层人士的切身利益,更关系到整个社会制度的公平公正,以及社会发展的安全稳定。如何按照社会期待的公平指向推进分配制度改革,路径问题本身成为改革成败的关键因素。而分配机制的扭曲,很大程度上还必须靠法治来复原,只有法治才能确保改革不偏离公平性轨道。对于这样一项涉及区域之广、范围之大、阶层之多、利益之复杂的改革,破解各种阻力、调整各种关系、疏通各种机制都离不开法治的保障。因此,应当在法治的框架下设计“劫富济贫”的制度性方案,并在法治化的路径上稳步推行。
分配制度的法治化改革,首先必须推进政府职能深度转型。财富分配机制的扭曲,很大程度上与政府职能有关。而一个权力受到严格法治限制的政府,一个失去“优先将蛋糕分给自己”权力的政府,是建立社会财富公平公正分享机制的前提。例如,只有推动融投资管理体制和公共预算的改革,对官员的权力有效加以限制,才能从制度上减少寻租和非法收入的空间。还比如,社会转型过程中,一些制度漏洞导致寻租和公共资源的巨额流失,加剧收入分配的不公。法治的不健全就会滋生腐败,产生诸多的灰色收入、腐败收入等因素,给总体收入差距变化带来不确定性。
分配制度的法治化改革,关键是要对垄断行业收入进行法律规制。控制垄断行业和资源行业的暴利,矫正企业高管等高收入人群的收入畸高,是公认的分配制度改革难点和重点,而打破垄断集团利益,引入充分的市场竞争,最有力的手段是法治。如果不从法治层面对高收入阶层进行伤筋动骨的改革,那么整个社会财富的公平分配机制便大打折扣。目前,高收入阶层中存在大量隐性收入,有的垄断行业一面享受着高福利,另一面却忙于“哭穷”、喊着亏损。近日,就有网友晒出一张铁路内部职工2154公里行程的2元专用票,而10月31日铁道部发布的第三季度财务报告则显示,其税后利润继续亏损。一些垄断性行业利用自己的独特垄断地位和优势,将自己掌握的行业资源无偿或者廉价地向本行业的职工和家属提供,如地铁职工免费乘车、电信职工免费打电话、电力职工免费用电等,严重地破坏了社会公平,很容易激起社会对财富分配不公的不满。
针对类似高收入阶层的分配不公等焦点问题,必须在完善法治的前提下,采取各种手段着力破除市场垄断,严惩不当得利的暗箱输送。例如,我国垄断企业都是国有企业,而根据相关法规,审计部门应当对其经营管理情况进行审计。几年前,国务院审计署曾开展对中国石油集团、中国华电、哈电集团和华润集团等央企的经济责任和财务收支审计,一度被网民看好,舆论期待垄断行业的高收入和福利腐败等不合理现象能随着审计工作深入而得到有效地控制,回归正常轨道。但是在实践中,审计的作用尚未完全发挥出来。对垄断企业加强监督和审计,剔除其不合理成本,也是消除“福利腐败”的一条路径。如果能够将对垄断行业的审计监督纳入法治化、常态化轨道,建立严格的责任追究机制,从严监控其成本支出,并将每年的审计结果向社会公开,让垄断企业接受舆论监督,必然能够有效确保财富分配逐渐向公平公正的机制上恢复。
分配制度的法治化改革,还需正当理性开放的程序机制做保障。社会财富分配改革涉及全民切身利益,不能闭门造车,需要采取开门立法的路径广泛征求民意。改革中充满着各种利益冲突,要防止利益集团的干扰,就应当在方案的形成中让民众参与,交由社会公开讨论,在制定程序中融入一种“公共精神”和“公共情怀”,确保不同利益阶层和主体在一个透明、平等和公开的环境中充分博弈,最终形成合乎现代民主政治的利益分配方案。不仅如此,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中涉及的一些领域,如国有企业利润分配改革、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综合财税配套改革和工资制度改革等,有的需要进入立法程序上升为国家法律法规,在立法的指引下使改革进入实际操作。如此才能赋予收入分配改革充分的合法性,并将其实施过程纳入法治轨道,确保改革的权威性与公平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