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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温州一事业单位公开选调中,一考生考取9分进入面试,三位考取50多分的考生却没有获得面试资格。前日,一份温州龙湾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的笔试结果在网上流传,并引发质疑。
今年以来,事业单位招考超低分进面试的“闹剧”频见报端,笔者倒是觉得这些事件渐入公众视野并不完全是坏事。毕竟,让如此低分者进面试并不是什么光彩的事情,而招考单位却能够按照程序将其分数公开。这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这些地方的招考程序已经做到了公开、透明。
然而,仅仅公开、透明还远远不够,公平、合理才是关键。以本次招考为例,虽有“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也是通过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选调的方式进行的。但公告所确立的具体操作制度却难以实现这样的良性原则,只是将原则作为口号和摆设。
根据招考公告,本次招考并非针对全社会的公开招考,只面向“工作满三年,近两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选调范围内的事业编制工作人员”。这些人员难道就一定比社会上专业对口的普通考生更合适招考岗位吗?设置如此苛刻的非能力性门槛,又怎么能符合“平等、竞争”的要求呢?
同时,招考公告并没有充分贯彻“严格考核、择优选调”的要求。没有设置合理的硬性合格线,使得9分考生顺利入围;没有设置合理的调剂制度,使得三位考取更高分的考生因为其他岗位“竞争激烈”,没有获得面试资格;更没有坚持“宁缺勿滥”的勇气,只是一味地用形式上的合规来实现形式上的择优。
因此,要树立事业单位招聘的公信力,保障事业单位能够招录到合格的人员,就必须从制度上入手改革。在制度制定及实施主体上,要改变本单位制作游戏规则,自娱自乐的现状,将权限收归更为专业、权威的上级人事主管部门,甚至可委托较中立的第三方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