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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体育局直属事业单位2013年招聘人员实施方案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精神,结合实际,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特制定本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及人数
根据工作需要,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0人,其中管理人员14人,专业技术人员28人,工勤人员8人。
招聘岗位及要求见《贵州省体育局直属事业单位201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附件一)。
三、招聘条件
报名参加公开招聘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二)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三)热爱体育事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四)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五)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5年3月21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8年3月21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年龄放宽到40周岁(1973年3月21日以后出生)。以上日期均含当日。
(六)身体健康,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其它具体资格和条件。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时间:2013年4月12日-14日。
2、地点:贵阳市南明区体育路2号贵州省体育运动学校。
3、要求:
(1)应聘人员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和其它资格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在职人员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经审查符合报名条件者,现场填写报名登记表(附件二,所填信息须真实、准确、完整,填写错误,责任自负;他人代填的,视为本人填写),交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2张。
(2)每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每个职位的报名人数与该职位计划报考人数应达到3:1的比例。未达到3:1比例的,该职位取消。
(3)原则上要求本人亲自报名和填写相关信息,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如因特殊情况请他人代为填写报名信息的,视为应聘人员本人填写,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关责任。
(4)应聘人员每人交100元报名费。
(二)资格审查
由省体育局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报名应聘人员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应聘资格和条件等进行审查。审查不合格的不予报名,审查合格的人员名单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上公布。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职位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五、考试
考试由省体育局组织实施。
(一)笔试
1、笔试内容、分值:时事政治、国发2号文件、体育等综合基础知识,采用百分制。
2、笔试时间:2013年5月5日上午9:00-11:30。
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和准考证到指定的地点参加考试。
3、笔试地点:贵州省体育运动学校教学楼。
4、领取准考证时间为2013年5月3日-4日;地点:贵州省体育运动学校办公楼五楼(人事科),考生凭身份证领取准考证。
贵州省体育运动学校联系人:黄艳娇、赵清萍; 联系电话:(0851)5770053、6588598。
未完成所有笔试科目或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笔试成绩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gz.hrss.gov.cn)上公示。
(二)面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职数招考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对象。同一职位笔试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面 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内容、分值:综合能力、专业技能等;采用百分制。
面试结束后,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体检环节;单个职位参加面试人数与该职位计划招考数达不到3:1比例的,应试人员面试成绩需达到该考场面试成绩的平均分以上才能进入体检环节;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体检环节资格。
(三)总成绩计算
考生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面试成绩、总成绩、体检对象一并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上公示。
(四)体检
体检根据职位招考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体检在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由招聘单位组成考察组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按管理权限,经局考核领导小组审定并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取消考生的拟录用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5、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单位年度考核中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7、截止2013年5月3日未能提交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等相关证明材料的人员;
8、不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或条件的人员;
9、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六)公示招聘结果
经体检、考察政审合格拟聘用人员名单,由招聘单位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七天,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七)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审批及聘用手续。
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招聘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有关事项
(一)组织领导。成立局招聘领导小组,具体工作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指导下开展,负责对全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组织实施及监督管理;领导小组下设招考办公室,由局人事教育处、局纪检监察室、人力资源管理中心、省体校相关人员组成。
(二)纪律要求。招考工作要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工作人员和参考人员如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严肃处理。监督举报电话:0851―6820258(省体育局纪检监察室)。
(三)未尽事宜,由贵州省体育局商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研究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