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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即:建设组织健全、人员配备适当、结构合理的“一个支部班子”,选优配强党支部班子成员,对班子成员进行科学分工和职责明确,强化领导班子建设。
“2”即:开展党组织实事承诺和党员岗位承诺“两个载体活动”,承诺坚持立足本职、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原则,规范“科学定诺、积极践诺、组织督诺、群众评诺”的运作程序,强化党组织和党员作用发挥.
“3”即:构建党员教育、党员管理和服务党员“三项工作机制”。党员教育着力突出理想信念教育、思想道德教育、民主法制教育和业务素质教育四个方面的内容;党员管理着力落实“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流动党员管理和发展党员“一推两考三公示六审查”四项工作制度;服务党员立足在政治、工作和生活上健全党员关怀激励帮扶机制,全面实施党组织在党员受到表彰或提拔使用时必访,党员生病、亡故或家庭发生变故时必访,党员遇到重大困难时必访,党员无故不履行党员义务时必访的“四必访”要求。
“4”即:完善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制度、考核述评制度、思想政治工作制度和民主监督制度等“四项规章制度”,强化责任落实。明确各级党组织书记是抓党建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坚持“书记抓,抓书记”,完善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建工作格局。将党建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全面推行半年一次的书记抓党建“面对面”述评,注重考核、述评结果的运用,实行考核末尾淘汰约谈制。党支部充分发挥思想政治工作的主阵地优势,找准工作切入点,不断丰富思想教育内容,创新工作载体,为中心工作的开展提供思想政治保障。加大党务公开力度,增强党组织工作的透明度,构筑党员民主权利保障平台,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健全党内外民主监督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