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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仅限我县财政全额拨款在编在册从事农业系统工作及各乡镇农业服务中心的人员报考,工勤除外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农业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农业专业队伍服务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能力和水平,确保我县农业各项目顺利实施,根据《关于转发省委组织部、省编委办、省人社厅、省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干部调配工作的通知〉》(黔南组通〔2010〕81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遴选干部工作的通知》(罗组通〔2011〕54号)文件精神,为确保遴选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本简章。
一、遴选范围
仅限我县财政全额拨款在编在册从事农业系统工作及各乡镇农业服务中心的人员报考,工勤除外(具体详见职位表)。
遴选原则和程序
遴选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条件、公开报名、公开考试、公开聘用、公开监督。遴选工作按照编制遴选计划、发布遴选信息、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公示、办理调动手续等程序进行。
二、遴选原则和程序
遴选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条件、公开报名、公开考试、公开聘用、公开监督。遴选工作按照编制遴选计划、发布遴选信息、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公示、办理调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三、遴选岗位及名额
本次遴选5人:县农业技术推广站1名,县土肥站1名,县蔬菜办1名,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2名(具体要求详见职位表)。
四、遴选对象及条件
1、年龄在25周岁及以上45周岁及以下(年龄截止时间以报名开始当日算起)。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品行;
3、已取得初级技术员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4、2010年12月31日及之前参加工作的(以行文时间为准);
5、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详见职位表;
6、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2011、2012年度被评为“基本称职”“基本相符合”及以下等次的(试用期除外)。
(4)工勤人员;
(5)我县非正式在编在册人员、自收自支单位人员;
(6)仍在试用期内的人员;
(7)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五、发布遴选简章
按照2013年我局遴选计划,拟遴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名,相关信息提前7个工作日分别在罗甸县人民政府网及罗甸县人力资源网发布遴选简章,罗甸县电视台发布招聘信息。
六、报名、资格审查。
(一)报名。凡符合遴选条件的,由本人到县农村工作局办公室报名。报名时需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毕业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的原件及复印件,3张一寸近期同底蓝底登记照片,近两年年度考核表(加盖考核部门章)、首次参加工作文件(复印件加盖行文部门章),并填写《遴选报名登记表》(须按要求填写清楚,填写错误,责任自负),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部门的一个职位。
报名人数与计划遴选人数原则上达到3:1比例方能开考,如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最低不得低于2:1的比例。
(二)资格审查
由县农村工作局办公室对报名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并提交县公开遴选领导小组认定。审查合格的在县农村工作局进行公示。资格审查贯穿于遴选全过程,凡发现与遴选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相符的则取消其参加遴选资格。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
2、报名地点:县农村工作局(设在关工委办公室)
(四)考试
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由县遴选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考试。
笔试科目为《能力测试和综合知识》合卷,合卷满分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考试不划定范围,不指定参考书。
笔试准考证由遴选办公室统一制作。
笔试时间:2013年3月24日上午9点
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2013年3月23日
领取准考证地点:县农村工作局(设在关工委办公室)
笔试时间、地点等有关要求详见《准考证》。考生务必认真阅读《准考证》背面的《考生须知》,如因考生本人未阅读《考生须知》造成不良后果的由考生自负;考生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明)和《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测试,其他证件不能替代。
七、考 核
以拟遴选人数1:1比例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遴选人选考核对象,如遇某职位进入考核人员末位考生笔试成绩并列的,由遴选领导小组组织试题加笔试直至分出名次。并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遴选干部工作的通知》(罗组通〔2011〕54号)文件精神进行相关考核工作,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有无需要岗位任职回避等情况进行考核。考核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考核工作由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部署,考核组由遴选单位二人及以上组成。在考核中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核材料。考核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
在考核中发现考生有本方案第三条第二款第六项所列情形之一及下列情况之一的,考核不合格,取消该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审查,空缺职位将不再进行递补。
1、2011、2012年年度考核有不称职(不合格),基本称职(基本合格)的(试用期除外);
2、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遴选的人员或经县遴选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拟调用的人员。
3、正在受处分期间的;
4、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5、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6、其他不符合遴选报考条件的。
八、公示
经笔试、考核合格的考生,确定为遴选人选的将在罗甸县人力资源网进行为期七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监督。
公示期间若有举报并经查实确有严重问题影响遴选的,取消遴选资格。一时尚难查实的,暂缓调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调用。
九、办理调动手续
按照《关于转发省委组织部、省编委办、省人社厅、省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干部调配工作的通知〉》(黔南组通〔2010〕81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遴选干部工作的通知》(罗组通〔2011〕54号)有关规定,对公示期间无异议的,按规定填写调动登记表,办理相关调动手续。
被确定为调用人员的应按通知要求按时到用人单位报到。超过规定报到时间10天仍未报到的,取消调用资格。
拟聘用人员的工资待遇及相关的保险事项按所报考职位的性质和国家、省有关薪酬制度执行。
十、纪律监督
遴选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的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十一、在遴选过程中,相关遴选信息将发布在罗甸县人民政府网和罗甸县人力资源网,请密切注意。公布的遴选信息,因考生未阅读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对发生因考生联系电话变更、关机、停机、呼叫转移或不接电话等造成遴选办联系不上考生的情形,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十二、本次遴选工作未尽事宜,由县遴选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本方案解释权归遴选领导小组办公室。本次遴选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任何培训班或委托任何个人或机构举办培训班。
十三、本次遴选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任何培训班或委托任何个人或机构举办培训班。
咨询电话:0854-7620117 (罗甸县农村工作局办公室)
0854-7621132 (罗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录调股)
监督电话:0854-7611104 (罗甸县监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