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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安徽省公务员考试常见问题作答
一、什么是公务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二条规定: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
二、公务员的范围是什么?
下列七类机关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都属于公务员:中国共产党各级机关、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机关、各级行政机关、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各级委员会机关、各级审判机关、各级检察机关、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的各级机关。
三、中央公务员和地方公务员的区别?
中央公务员和地方公务员都是国家公务员。
中央公务员考试是指:中央、国家机关以及中央国家行政机关派驻机构、垂直管理系统所属机构录用机关工作人员和国家公务员的考试。
地方的公务员考试是指:地方各级党政机关,社团等为招录机关工作人员和国家公务员而组织进行的各级地方性考试。
中央和地方考试单独进行,不存在什么从属关系,考生根据自己要报考的政府机关部门选择要参加的考试,也可同时报考,相互之间不受影响。
四、安徽公务员一般有哪些机关或部门招考?
安徽、各地市及各县区党委机关;
安徽、各地市及各县区人大机关;
安徽、各地市及各县区政协机关;
安徽省各级行政机关(政府、政府各工作部门如厅局机关);
安徽省各级审判机关;
安徽省各级检察机关等。
详情查询当年度的安徽省公务员考试职位简章。
五、安徽省公务员考试笔试科目?
根据2013年安徽省公务员考试招考公告最策要求,2013年安徽省公务员考试首次采用“2+X”模式,
即:自2013年开始,安徽省公务员考试内容首次将《行测》和《申论》作为笔试必考的2门公共科目,而报考专业岗位的考生还需要加考一门专业知识科目。
(一)报考计算机、法律、财会、公安、外语等专业性较强职位的人员,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申论》和《专业知识》三科。
报考职位的具体考试科目在职位简章中会有明确说明!
例如:
1、2011年安徽省公务员考试中省委办公厅招考1名计算机专业的公务员,报考该职位的考生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计算机专业知识》,而2013年包括该职位的考生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申论》和《计算机专业知识》。
2、2011年安徽省公务员考试中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招考1名行政法专业的公务员,报考该职位的考生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法律专业知识》;而2013年包括该职位的考生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申论》和《法律专业知识》。
3、2011年安徽省公务员考试中安徽省人民检察院招考1名财会专业的公务员,报考该职位的考生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财会专业知识》;而2013年包括该职位的考生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申论》和《财会专业知识》。
4、2011年安徽省公务员考试中安徽省林业厅招录1名法律专业的森林警察,虽然该职位要求法律专业,但是考试科目明确写错专业科目考试为公安,所以报考改职位的考生考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法律基础知识与公安业务知识》。而2013年包括该职位的考生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申论》和《法律基础知识与公安业务知识》。
等等情况,不再多举例,详情可致电安徽各地中公教育,点击这里查询安徽各地中公联系地址和咨询电话。
(二)报考其他职位和市以下法院、检察院专门用于招录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并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人员职位的人员,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两科。其中,报考省、市机关和省以下垂直管理单位职位的人员考《申论》A卷;报考县(市、区)、乡镇(街道)机关职位的人员考《申论》B卷。
这个不再赘述,具体考试科目查看当年度职位简章即可,点击这里可以查询到当年度安徽省及各地市公务员考试招考公告和职位简章。
笔试科目考试时间:上午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试》;下午14:30―17:00《申论》;第二天上午《专业知识》。
在这里再次强调:第二天考试科目根据自己报考的职位确定!
在某年的安徽省公务员考试中,有一位考生报考芜湖市公安局专业警察的考生,职位表中要求物理学专业,专业科目为申论,该生没有细看,考前一直在用功复习《法律基础知识与公安业务知识》。
六、行测、申论如何备考?
1、提前约一年到半年的时候购买中公版李永新主编安徽省公务员考试专业教材《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认真学习;
2、提前两个月购买中公版李永新主编安徽省公务员考试专业教材《行测历年真题》和《申论历年真题》按照考试时间进行做题;
3、考前一个月购买中公版李永新主编安徽省公务员考试专业教材《行测模拟试卷》和《申论模拟试卷》按照考试时间进行做题。
》》安徽公务员考试辅导教材查询(稍后)
如果做历年真题行测考试成绩在65分以下、申论在60分以下就很有必要参加中公教育的辅导班学习了。
关于辅导班选择敬请查看:公务员考试培训哪家好,如何选择公务员考试培训机构?
中公教育申论批改系统点击这里进入
中公教育安徽公务员考试辅导简章查询
七、专业科目如何备考?
1、法律基础知识与公安业务知识、法律专业知识、财会专业知识中公教育按照最新考试大纲编写有辅导教材,建议先购买辅导教材学习,再购买相应的模拟试卷模考,到时候安徽中公教育也会开设相应的专业科目辅导班,敬请关注安徽中公教育网辅导简章和开课通知频道。
2、其他专业科目考试大家可参照本年度(如本年度未公布参考上年度)考试大纲,将以前在校期间学习的教材重新找出来认真阅读学习。
八、网络报名及笔试成绩查询
安徽省公务员考试一年一次,根据近2年考试时间规律,一般安排在4、5月笔试,报名在3月底,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网站为安徽人事考试网,笔试主要考2门课程,《行测》是必考的,另外一门根据职位要求,有的是专业知识、有的是《申论》,普通警察类的是《法律基础知识与公安业务知识》等。
根据安徽省公务员考试历年情况来看,笔试后一般20-30天即可查询笔试成绩和面试入围名单(警察职位入围体能测试名单)。
考生通过安徽人事考试网先查询到自己的笔试成绩,等1-5天省直及各地市会陆续公布成绩表,届时即可知道自己报考岗位的所有人的成绩及排名情况。
九、资格复审
面试名单(警察职位体能测试名单)公布后,请登陆安徽省及各地市人事考试网查询资格复审通知,按照指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资格复审、领取体能测试通知书或面试通知书。资格复审主要是针对报名时考生所填写岗位报名资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采用现场方式,由用人单位组织,一般在笔试成绩发布后,在网站上发布资格复审通知,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按照要求提供书面材料,一般是身份证、学历证书、户籍、应届生证明材料、工作经验证明材料等等。资格复审通过后,方可进入下一轮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将会递补。 资格复审是资格对的要求考生在贵资格
十、警察职位体能测试
2012年起,安徽招警考试执行新的体能测试标准《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正常是要求三项全过才通过体能测试,有其他特别要求的按照招考公告执行。
体能测试标准现在要求的是三项全部合格才算通过,男子主要是在规定时间内1000米长跑,4*10米往返跑以及纵向摸高测试265cm;女子主要是在规定时间内800米长跑,4*10米往返跑以及纵向摸高测试230cm。三项通过后,方可进入面试,一项不过就会丧失面试资格,进而递补。 。。。
十一、面试概况
根据历年安徽省公务员面试情况:
面试考官人数为7人,设主考官和副主考官各一名,这7名考官分别打分,最后成绩是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其他5名考官成绩的平均分;
安徽省公务员面试不分职位,面试由省里统一命题,一般安排3-4天进行面试,一天一套题本;
报考统一职位的考生一般由同一组考官在同一天完成面试;
安徽公务员面试大部分职位按照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题量4道,面试时间20分钟内,很少职位(省直部分职位)进行无领导小组讨论的面试方式;
面试试题一般不涉及专业性的问题。
十二、面试考官
每年安徽省公务员面试前,都有很多考生咨询安徽中公教育考官组成情况,原则上面试考官需持有面试考官证,一般情况是这样:
省直的和省级垂直管理的单位招录公务员面试有1名本系统省级或市级副职、政治部门领导担任副主考,主考官一般是党委、政府内设机构或组织人事部门的领导,其他考官有其他部门的领导、大学教授等;
市县级招录单位的公务员面试在相应的地市举行,面试主考官一般是市委、市政府内设部门或组织人事部门的领导,副主考一般是招录单位市级副职或政治部门的领导,其他考官有其他部门的领导、大学教授等。
安徽中公教育特别提醒:有些培训机构宣称聘请考官授课,千万不要上当,安徽省有严格的“考培分离”原则;安徽省公务员面试从源头上杜绝了各种不正之风,如考官、考生抽签等制度,面试的公平性广大考生无需置疑。
十三、面试成绩
两种情况:
1、面试后,考生在考场内,记分员将各考官的成绩迅速统计完成交给主考官,主考官向考生宣布去掉一个最高分XX分,去掉一个最低分YY分,考生的最终面试成绩为ZZ分;
2、X号考生面试后退出,在考场门口候分,X+1号考生进入考场面试,记分员利用X+1号考生面试的时间计算X号考生的面试成绩,等X+1号考生面试完毕退场,记分员将X考生的面试成绩交给主考官,在X+1号考生退场的同时引导员将X号考生再次引到考场,主考官再向X号考生宣布面试成绩。
十四、体检
面试后约1周左右时间,登陆安徽省及各地市人事考试网查询笔试面试合成成绩、体检入围名单和体检通知等信息,按照通知到指定的地点领取体检通知书、参加体检。
特别说明:根据新的体检标准,人民警察职位不限制身高(职位简章中有特殊要求的除外),专业警察视力要求为矫正5.0,普通警察视力要求裸视4.8。
十五、政审和考察
(一)考察工作由招录机关或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考察时应成立考察组,考察组应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抽调政治素质好、坚持原则、公道正派、责任心强,并具有一定考察工作经验的人员参加。考察组成员与考察对象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关系的,应当回避。考察前,招录机关或公务员主管部门应对考察组成员进行业务培训。
(二)考察工作应依靠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学校、社区)的组织和群众,采取个别谈话、座谈、民主测评、查阅档案资料、与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进行。根据需要也可到考察对象曾经工作或学习过的单位进行延伸考察。考察时,可请考察对象所在单位或有关部门提供其日常表现情况的鉴定或证明。考察期间,可在考察对象所在单位进行考察公告。对留学回国人员和境外人员的考察,可提请外交、教育等部门协助了解相关情况或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三)考察工作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根据拟录用职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充分听取有关方面意见,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客观公正地予以评价,并对考察对象的报考资格进行进一步审查。其中,对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还应按录用人民警察的有关政审规定进行考察。
(四)考察对象应当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够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具有履行职位职责必备的素质能力,能够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清正廉洁自律。根据国家有关文件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
1、不具备报考资格条件的。具体包括: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在公务员招录和其他人事考试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且仍在处理期内的;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已登记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含试用期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以及不符合报考职位规定的资格条件和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2、未达到公务员基本素质标准,有公务员职业应当禁止的行为的。具体包括: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组织或者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者参加非法罢工的;玩忽职守,贻误工作的;压制批评,打击报复的;弄虚作假,误导、欺骗领导和公众的;贪污、行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的;违反财经纪律,浪费国家或集体资财的;滥用职权,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泄露国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的;在对外交往中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参与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的;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的。
3、曾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影响公务员形象的。具体包括:触犯刑律被免于刑事处罚的;曾受过劳动教养的;曾被开除党、团籍的;在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在国家法定考试中有严重舞弊行为的;近三年内曾受到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等处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后不满五年的;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引咎辞职或责令辞职不满三年的;隐瞒个人重要信息,以致招录机关无法了解真实情况的。
4、政治品德不良,社会责任感和为人民服务意识较差,以及其他不宜担任公务员职务的情形。
5、对报考省级机关的涉密等重要职位的人员,凡是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无法进行有效考察,录用后有可能影响国家安全的,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
其中,报考人民警察职位(含法院、检察院系统的司法警察职位)的,除以上情况以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
(1)曾受过少年管教或近两年内受过治安拘留处罚的;
(2)配偶、直系亲属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因危害国家安全罪被判刑的,或因其他犯罪正在服刑的;
(3)配偶、直系亲属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因严重政治错误或犯罪嫌疑正被政法机关侦查、控制的,或有邪教组织的骨干分子且顽固不化、继续坚持错误立场的;
(4)配偶、直系亲属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在国(境)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或有国(境)外的政治背景在考察期满30天后仍无法查清的;
(5)有不宜录用为人民警察的其他情形的。
(五)考察结束后,考察组应据实写出书面考察报告。
考察报告由考察组全体成员签名。考察报告所附的证明材料应当注明出处,并由相关证明人签名或加盖公章。考察对象对考察结果有异议时,招录机关或公务员主管部门应当进行复核,并作出复核结论。经考察不合格的,不予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