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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广电总局下发《关于清理广播电视“送礼”广告的通知》,要求各级电台电视台立即删除含有渲染“送礼”内容的广告。
通知指出,一些电台电视台播出的个别广告出现了“送礼首选”、“送领导”、“上级有面子”等渲染“送礼”的内容,且礼品中不乏名表、珍邮、金银纪念币等,传递了不正确的价值观,容易助长不良社会风气。
广电总局新闻发言人表示,近来中央反复强调,各行业各部门要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广播电视系统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的要求,在全社会营造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良好舆论环境。电台电视台作为重要的宣传思想文化阵地,要充分发挥好引领风尚、教育人民、服务社会、推动发展的重要作用,大力弘扬中华民族优良传统和现代文明生活理念,率先垂范,严格自律,把清理“送礼”广告作为落实中央要求的实际行动和遏制送礼、收礼不良风气的具体措施,下大决心、花大力气抓好落实,让广大人民群众满意。
记者获悉,为确保规定执行到位,广电总局要求各级广播影视行政部门切实加强日常监管,规范广告播出秩序。同时,广电总局还要求各地要进一步加强公益广告制作、播出工作,通过潜移默化的有效宣传,增强正面引导效果,营造喜庆祥和的良好社会氛围。